河北省水利厅发布通知 启动水旱灾害防御(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河北省水利厅发布通知 启动水旱灾害防御(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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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7月11日讯(燕赵都市报纵览新闻记者卢伟丽)今天,河北省水利厅发布《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根据气象预报,我省7月11日至13日中南部地区有强降雨过程,水利部、海委已针对我省等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依据《河北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决定于7月11日13时针对石家庄、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雄安新区、定州、辛集市启动水旱灾害防御(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值班值守,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联合会商,着力强化水库安全度汛和科学调度、闸涵等水工程科学调度,切实抓好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堤防巡查防守等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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