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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爱国卫生条例》5月1日起实施

2022-04-08 16:41:46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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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河北日报记者任学光摄

河北新闻网4月8日讯(河北日报记者任学光)今天,从石家庄市召开的《石家庄市全民健身条例》《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石家庄市爱国卫生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石家庄市爱国卫生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石家庄市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并在创建卫生城市方面取得很大成绩,但目前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为促进爱国卫生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使爱国卫生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并为公共卫生安全和公民健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石家庄市爱国卫生条例》。

《石家庄市爱国卫生条例》共六章四十一条。条例在总则部分明确了爱国卫生工作的主要内容、遵循原则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责,并在明确每年四月为本市爱国卫生月的基础上,就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民权利义务、投诉举报等事宜作出规定。同时,为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完善体系,在“组织与职责”部分对爱卫会的机构性质、主要成员单位、职责任务,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村(居)委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为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遭遇战,在第十条明确规定“在发生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时,爱卫会应当组织动员有关单位和群众参加爱国卫生活动,落实群防、群控、群治措施”。

在全社会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是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在全社会形成爱祖国、讲卫生、树文明、重健康的浓厚文化氛围,条例在第三章结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各有关单位职能,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需要,就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制定和网络健全、卫生机构教育、学校教育、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机关团体宣教、职业病防治、公共场所宣教、新闻媒体宣传等作了明确规定,并在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或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应当积极开展卫生防疫的舆论引导和防病知识宣传,警示健康风险,配合做好相关健康教育工作”。同时,在明确公民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基础上,倡导性提出了石家庄市的公共卫生行为规范。

“加强社会健康管理,协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是今后爱国卫生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条例规定要有序推进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规定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村镇的创建活动和巩固提升活动,全面提升公共卫生环境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创卫经验,明确了城市环境卫生标准、重点区域治理要求和农村环境卫生标准;就农村、学校、旅游景区厕所改造升级和加强农贸市场、医疗卫生机构、车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建设管理作了规定。

责任编辑:郑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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