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罚款!河北唐山多人被处罚
拘留!罚款!河北唐山多人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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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孟某某通过微信群散布唐山已确诊100多例的虚假疫情信息,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滦南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3日。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最新发布警方通报↓↓↓
丰南区公安局紧紧围绕职责任务,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依法打击、及时查处涉疫违法犯罪案件,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2022年3月19日以来,共立刑事案件1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查处行政案件3起,行政处罚4人。具体内容如下:
寻衅滋事案
案例1:3月22日19日时许,丰南区王兰庄镇某村刘某某因外出回家被本村疫情防控检测点工作人员刘某、李某拦住,未能及时入村而心怀不满,遂酒后找到刘某家中与刘某发生口角、殴打刘某,并殴打闻讯赶来的李某及其妻子,造成三人不同程度受伤。刘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现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
案例2:3月23日11时许,在丰南区东田庄乡某村村口,李某在全市实施新冠疫情全域管控期间,拒不配合本村疫情检测点工作人员管理,执意驾车外出,被制止后欲驾驶机动车顶撞工作人员并与工作人员发生激烈言语冲突,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3:3月23日9时许,在沿海公路丰南区与曹妃甸区交界处,黑沿子镇张某驾车无视工作人员劝返,拒不执行全市疫情防控临时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闯卡至沿海公路与丰碱线交叉口东500米,后被民警拦截。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张某处以行政罚款。
案例4:3月22日18时许,在丰南区大新庄镇某村疫情防控检测点西侧,滦南县尹某、尹某某二人违反全市疫情防控临时交通管制规定,私自驾驶面包车绕过疫情防控检测点去他处时被检测点工作人员当场发现。其二人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尹某、尹某某二人处以行政警告。
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寻衅滋事以及其他妨害防疫工作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唐山滦南公安、路北之声、丰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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