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全面推行行政审批负面行为管控机制 审批平均用时降至1.27个工作日
保定全面推行行政审批负面行为管控机制 审批平均用时降至1.2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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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陈曼 河北日报记者徐华)近日,从保定市行政审批局获悉,今年该市全面推行“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行政审批负面行为管控机制,对159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流程管控预警、评估研判、跟进监督,有效防范超时办理、推诿扯皮等负面行为。这种机制的推行使该市的行政审批工作更加高效,审批平均用时由2.91个工作日下降至1.27个工作日。
制度保障,让管控机制“有章可循”。该市制定了《行政审批负面行为管控办法》和《行政审批负面行为问责办法》,设立“节点规范”和“质效规范”。其中,“节点规范”明确审批各环节的责任人、最低完成时限、超时扣分标准及相对应的执纪问责标准;“质效规范”明确审批各环节业务技能、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三大类44项情形的负面行为清单、扣分标准及相对应的执纪问责标准,为实施监督问责提供制度依据,建立完善从预警到问责全链条管控机制。同时,将审批人员负面得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并按规定采取责令书面检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岗位等处分。
科技支撑,让系统数据“开口说话”。该局专门组建了行政审批负面行为管控系统研发专班,厘清了159项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置依据、办理时限、申请要件、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等权力运行标准,梳理出1652个行政审批廉政风险点,制定了权责事项清单、廉政政风险点清单和办理环节“定人、定时、定责”清单,并将其录入系统。该系统具有大数据分析和可视化展示功能,可以直观显示各审批处室工作情况情况。同时,在事项管理过程中,该系统会对工作人员进行廉政风险提醒、临超时办理自动预警等,并将提醒、预警信息发送短信至工作人员所属处室负责人手机,确保审批事项规范高效审批。一旦发生负面行为,该系统会第一时间向执纪部门推送相关信息,实现审批权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双轨”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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