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至28日石家庄市政府消费券第二批次发放
2月8日至28日石家庄市政府消费券第二批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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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至28日,石家庄市政府消费券第二批次发放
2月8日起至2月28日,石家庄市政府消费券第二批次发放啦!
本次活动由石家庄市政府主办,本着惠民促消费原则发放本次消费券,力求服务真实消费行为,激发消费潜力,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活动期间政府、银联、企业将联合维护活动秩序,对于违规套利行为零容忍。
活动时间:
2022年2月8日至2月28日。
消费券领取时间为活动期间每日10:00-22:00;消费券核销时间为活动期间每日6:00-23:00。
消费券发放对象:
所有在石家庄市人员和外地在石消费人员均可领取“石家庄消费券”。
(特别提示:辛集市不参与本次活动)
领取方法:
消费者可在既定发券时间登录“云闪付APP”领取,领取成功后在“云闪付APP”我的票券中查看。
2月8日至2月28日期间投放20元消费券7.5万张、50元消费券4万张、100元消费券1.5万张。
2月8日当天第二批次的名额一次性投放,在第二批次活动期间按照“核销要求”对过期券进行回收并再次投放。
核销要求:
1、领取“石家庄政府20元消费券”后,在报名参与活动的商户消费,单笔满80元可核销一张20元消费券;
2、领取“石家庄政府50元消费券”后,在报名参与活动的商户消费,单笔满200元可核销一张50元消费券;
3、领取“石家庄政府100元消费券”后,在报名参与活动商户消费,单笔满400元可核销一张100元消费券。
活动期间(2月8日至2月28日)单用户限领取三种消费券各一张,消费券领取后3天内有效(含领取当天、第三天晚24点失效,其中2月28日领取仅为当日有效),过期消费券将自动回归券池,可由其他消费者继续领取,已领取但已过期的消费者不得再次领取同类型消费券,所有活动门店共享活动名额。
仅限实名注册用户并绑定同名银行卡参加,预付费卡不可参与活动,自助收银机不参与活动。
特别提示:
(1)单用户是指使用同一手机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违反同一用户规则系统将拒绝优惠。
(2)消费券领取后3天内有效(含领取当天、第三天晚24点失效,其中2月28日领取仅为当日有效),请结合商户营业时间合理安排核销时间。
(3)如使用消费券购买商品后发生退货,仅支持全额退货,退货后消费券收回且退货消费者不可再次领取使用。如因疫情管控导致消费券无法核销,不予补发。
(4)活动期间(1月15日至1月31日、2月8日至2月28日)单用户限领取三种消费券各一张,是指1月和2月整体活动期间,例如1月领取消费券后2月也不可领取相同面额的消费券。
注:
辛集市商户不参与本次活动;
具体规则以活动主办单位公告为准。 (无线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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