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落实“两个清单”进一步放宽外资市场准入
河北落实“两个清单”进一步放宽外资市场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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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潘文静)日前,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通知指出,“两个清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两个清单”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放宽外资市场准入,不断提升利用外资规模和水平,推动河北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两个清单”的内涵。修订后的“两个清单”,管理制度更加完善,精准度得到提升,主要变化体现在进一步深化制造业开放、自贸试验区探索放宽服务业准入、提高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精准度、优化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等方面。其中,2021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33条缩减至31条,2021年版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由30条缩减至27条。
通知提出,“两个清单”的发布将为河北省“引进来”带来新的机遇和活力,将进一步推进河北省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完善外商投资环境,提振外商投资信心,为推动河北省以更高水平开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各市要重点围绕新版负面清单变化的内容及进一步放开的领域,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基层走访调研、专题培训、公众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解读,吸引更多的外资。
通知要求,各市要严格按照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要求,切实做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工作,确保新开放措施及时落地。对于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一致的原则管理,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各市发改、商务部门要切实把新版“负面清单”的贯彻纳入日常工作,加强与市、县、开发区行政审批部门的联系,指导做好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工作。关注并收集新版负面清单落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企业对政策落实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与解决。加强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协调,加强部门联动,确保“两个清单”贯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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