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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规范穿跨邻接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行为

2021-12-09 06:17:05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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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马彦铭)近日,省水利厅印发《穿跨邻接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规范穿跨邻接我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行为,明确配套工程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和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责任,保障配套工程安全。

 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是指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分水口门以下、地表水厂或者直供用水户以上的输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穿跨邻接项目是指配套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穿越、跨越、邻接配套工程的桥梁、公路、铁路、地铁、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

 办法规定,穿跨邻接项目设计方案应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并符合配套工程管理单位的技术要求。穿跨邻接项目实施和运行应以不降低配套工程标准和限制功能发挥、保障配套工程安全为原则,满足配套工程日常维护、检修、技改和应急抢险的要求。对可能影响配套工程安全的应进行安全影响评价。安全影响评价应全面分析穿跨邻接项目对配套工程安全的各类影响,并提出明确结论意见。

 配套工程管理单位应指定具体负责配套工程运行的机构建立并完善穿跨邻接项目建设阶段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具体负责配套工程运行的机构应加强现场巡查、巡检,对危害配套工程安全的行为立即制止,并要求穿跨邻接项目建管单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补救措施落实前视情况要求暂停部分或全部施工。配套工程管理单位应按照协议约定参加穿跨邻接项目竣工验收,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未通过的,不得同意穿跨邻接项目投入使用。

 具体负责配套工程运行的机构应加强穿跨邻接项目现场巡查、巡检,与穿跨邻接项目运管单位建立健全联合巡查、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处置风险隐患。

责任编辑:孔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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