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宪法经历了怎样的变迁?一起来涨知识!
新中国宪法经历了怎样的变迁?一起来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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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2021年12月4日,我们迎来了第八个国家宪法日。
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和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几经更迭。新中国宪法到底经历了怎样的变迁?跟着小编一起涨知识吧!
●1954年:第一部宪法
1954年9月20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告诞生。第二天,《人民日报》头版报道了新中国首部宪法全票通过的盛况。
1954年9月21日的人民日报头版。图片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国家供给必需的物质上的便利,以保证公民享受这些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法院决定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
●1975年:第二部宪法
1975年,我国第二部宪法诞生。在公民权利上,“七五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不受逮捕。
●1978年:第三部宪法
在公民权利上,“七八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法院决定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1982年:第四部宪法
我国现行宪法为“八二宪法”,自颁布以来,“八二宪法”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5次修订,始终与社会发展的节奏保持统一脉动。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增加规定,“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
1993年 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修宪,作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重要修改。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修宪,增加“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重要内容。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增加“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内容。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五次修宪,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补充“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内容,去掉“国家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
(综合自求是网、人民日报海外版、人民网、新华社、《中国宪法史》、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赵少甫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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