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评|“邀好友退押金”的套路当休
微评|“邀好友退押金”的套路当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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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好友越多,退押金越快,不封顶”,近日ofo商城推出的“拉好友帮退押金”引发广泛关注。(据中国新闻网11月22日报道)
有网友调侃,充钱时易如反掌,退钱时却“需要过五关斩六将”,这样为难消费者的行为可恶;有网友直言,“为了那点钱去拉自己亲朋好友入坑,坑完我,又想坑我朋友?”上海市消保委更是直斥,这是“割韭菜的‘天花板’”。
押金本是消费者自己的钱,无论从情理上还是法理上来说,都应该无条件退还。监管部门此前也明确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确需收取的,押金归用户所有,运营企业不得挪用;运营企业应及时退还用户押金,不得拒绝、拖延退还,或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技术门槛。ofo提出的用户退押金需拉好友,明显属于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情形,属于无效条款。
对ofo的出格营销,有关方面不能听之任之。一方面须强化监管,对玩套路者给予有效惩戒;另一方面应积极推广免押金方式,比如,深圳就曾出台规定,鼓励经营者采用免收押金和服务结束后直接收取费用的方式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使用服务。与此同时,消费者也应当增强权益保护意识,面对商家的套路,敢于抵制和依法维权。(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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