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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9月底,河北省沧州市社会组织达2379家

2021-11-11 20:10:4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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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沧州市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现场。河北日报记者王雅楠摄

河北新闻网11月11日讯(河北日报记者王雅楠)从今天召开的沧州市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依法登记社会组织2379家,其中社会团体852家,社会服务机构1525家,基金会2家,在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成为推动沧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和谐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

据介绍,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包括行业协会商会、学会、促进会、联合会等。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包括民办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社工、培训、科研、博物馆等机构。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的非营利性法人,分为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两类,非公募基金会不得面向公众募捐(慈善法称为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与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机关法人相比,作为法人的社会组织具有非营利性、非行政性、自治性、志愿性、公益性或互易性等特征。这类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社会组织不是用行政性权力和手段来开展活动;社会组织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各自独立负责、依法自主开展活动。沧州市社会组织涉及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经济、公益慈善、社会福利多个行业领域,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组织体系,在提供公众服务、创新社会治理、维护公平正义和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责任编辑: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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