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定州大西丈村家庭作坊式住房无法享受“气代煤”改造补贴 相关部门说法不一
河北定州大西丈村家庭作坊式住房无法享受“气代煤”改造补贴 相关部门说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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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宋梦华)近日,河北定州市网民在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反映,定州市庞村镇大西丈村经营家庭作坊的村民家中进行“气代煤”改造,无法享受政策补贴。对此,定州市双代办回应,农村地区住宅和生产经营场所一体(唯一宅基)的房屋,只对住宅部分进行“气代煤”改造,可享受补贴,生产经营部分由用户自行改造,不享受补贴。庞村镇政府回应,任何有生产经营行为的房屋,进行“气代煤”改造,都不享受政策补贴,经核实,该申报房屋在居住的同时用来进行生产,属于家庭作坊式企业,不符合“气代煤”改造补贴政策。
定州市庞村镇大西丈村村民刘先生告诉记者,2019年该村进行了“气代煤”改造,当年冬天大西丈村大部分村民家中都用上了燃气取暖。“我当时就交钱参加了,可等了3年却迟迟无法安装。”刘先生说,庞村镇政府称他所居住的房屋在自有工厂内,不在“气代煤”改造补贴范围。“我申请报装的是我的唯一房屋,一家6口都在此居住,而且只占用了其中两间房屋进行体育用品的组装,为什么进行‘气代煤’改造,不能享受政策补贴?”刘先生说,目前定州市内所有“气代煤”取暖改造的村街,实现全域禁煤,不得燃用煤制品,无法烧煤,又不通燃气,他家只能开空调取暖,但空调的制热效果并不佳,前两年他家老人和孩子轮翻被冻感冒。
对此,定州市双代办工作人员表示,农村地区的商业、企业、卫生院(所)等经营性场所进行“气代煤”改造,不享受政策补贴,但可自行进行清洁取暖改造,需自行承担管道施工以及壁挂炉设备安装等相关费用。此外,该工作人员称,农村地区住宅和生产经营场所一体(唯一宅基)的房屋,只对住宅部分进行“气代煤”改造,可享受补贴,生产经营部分由用户自行改造,不享受补贴。“是否为经营性场所由其所在乡镇进行认定,庞村镇政府反馈刘先生报装位置在自有工厂内,属于工商业用气性质,不符合‘气代煤’改造补贴政策。”该工作人员说。
但庞村镇政府工作人员说法并不相同,其工作人员表示,任何有生产经营行为的房屋,进行“气代煤”改造,都不享受政策补贴,经核实,刘先生的房屋在居住的同时用来生产体育用品,属于家庭作坊式企业,不符合“气代煤”改造补贴政策。“据我了解,刘先生的房屋并未取得宅基地证,也不属于宅基用地。”该工作人员说,但考虑到村民的实际居住情况,该单位已将此情况上报至定州市双代办,目前正等待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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