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8月河北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大数据”出炉:“未按规定让行”成为最大“杀手”
1至8月河北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大数据”出炉:“未按规定让行”成为最大“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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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霍相博 通讯员于世强)日前,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对今年以来全省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分析梳理。大数据显示,今年1-8月份,全省城市道路共发生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2.98%、1.63%,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其中,“未按规定让行”为城市交通事故头号杀手,“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害最大。
“未按规定让行”是城市交通事故头号杀手
从道路交通事故特点分析,未按规定让行、违反交通信号、醉酒驾驶、未保持安全距离、无证驾驶、超速行驶,以上6类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事故总数的21%、23.42%。
未按规定让行导致事故最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事故总数的9.04%、10.1%;其次是违反交通信号,导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事故总数的2.95%、3.21%;再次是醉酒驾驶,导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事故总数的2.58%、1.26%;第四是在同车道行驶中,未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导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事故总数的2.55%、4.02%。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表示,数据上看“未按规定让行”导致交通事故无论是起数还是人员死亡都居首位,可见“文明礼让”这一条交通出行规则的重要意义所在,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实实在在的法则。在此,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向全省人民发出“文明礼让、守法行车”号召,让“交替通行、拐弯让直行、礼让行人”等行为成为常态,一起文明礼让为事故预防“减量”贡献力量。
此外,通过数据分析,违反交通信号、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较去年有所上升,违反交通信号导致事故起数同比上升10.98%;酒后驾驶导致事故起数同比上升24.8%;醉酒驾驶导致事故起数同比上升29.27%。无证驾驶导致事故起数同比上升24.24%。
严格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一直都是河北省交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一项常态治理工作。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表示,面对酒驾醉驾事故上升的态势,河北省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警力部署,加大科学研判,加强重点时段、路段的查控,通过严管严惩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社会共识。
“小型客车”事故发生起数和人员死亡占比均超过50%
从肇事车型分析,小型客车、摩托车、重型货车、轻型货车是事故的高发车型,小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起数和造成人员死亡数量都是最多,共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事故总数的56.16%、50.64%;重型货车是造成人员死亡第二多的车型,死亡人数占总数的21.44%;重型货车、轻型货车事故起数和人员死亡与去年同比上升最多,重型货车分别上升了23.94%、23.33%,轻型货车分别上升了8.77%、5%。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害最大
从伤亡人员交通方式分析,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步行人员、摩托车驾乘人员死亡最多,分别占总数的30.68%、19.56%、11.46%。其中,驾乘电动自行车人员死亡与去年同比上升了15.71%。造成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最大的是颅脑损伤,河北省交管部门提示,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积极配合交警管理,驾乘期间全程佩戴安全头盔,保障安全出行。
“6-10年驾龄”的驾驶人所占事故比重最大
从事故责任者驾龄分析,6-10年驾龄的驾驶人共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总数的32.29%、31.7%;其次是11-15年驾龄的驾驶人,共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总数的20.38%、18.44%;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共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总数的13.47%、9.73%。其中,6-10、11-15年驾龄的驾驶人事故呈上升态势,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0.9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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