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防办通知要求做好新一轮强降雨防范应对
河北省防办通知要求做好新一轮强降雨防范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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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潘文静)7月16日,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新一轮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全省安全度汛。
据河北省气象部门预测,17日白天到19日,张家口南部、保定、石家庄、衡水南部、邢台、邯郸有暴雨(50-90毫米),其中保定西部、石家庄西部、邢台西部、邯郸有大暴雨(100-250毫米),个别地点有特大暴雨(250毫米以上)。雷雨时局地伴有短时强降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针对本轮强降雨,国家防办专门下发通知,提出具体要求。河北省委、省政府及省防指领导作出明确批示,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国家防总、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和海河防总工作部署,坚决打赢防汛减灾这场硬仗。
树牢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目前,河北省燕山及太行山地区土壤已经饱和,再遇强降雨极有可能引发山洪、泥石流、滑坡等次生灾害。此次降雨范围广、局地强度大,各地各部门特别是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市要充分考虑多次降雨可能导致灾情叠加、险情陡升的因素,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消除侥幸心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始终绷紧防大汛、抗大洪、救大灾这根弦,进一步压实防汛责任,落实防范措施,保持临战姿态,精准指挥调度,有效应对本轮强降雨过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果断转移避险,全力避免人员伤亡。要对暴雨洪水突发性、致灾性保持清醒认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提前做好水库、尾矿库、山洪灾害易发区、蓄滞洪区、城市低洼易涝区、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人员转移避险工作,确保撤离人员有组织,转移有线路,安置有地点,运输有车辆,医疗和生活有保障,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担负主体责任,做好行业系统汛期在建工程项目设备和人员撤离工作,坚决杜绝各类企业、施工单位和个人在山边、河边、海边、路边等洪水危险区域搭建工棚宿舍和露营扎寨。遇强降雨天气,各级党政领导要坚持“一岗双责”,下沉一线,靠前指挥,乡村干部要值守一线,果断执行转移指令,第一时间组织群众转移,确保人员安全。同时,要保障基层干部和救援人员自身安全,配备必要设备设施,做到科学施救、安全营救。
强化监测,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气象部门要严密监测雨情,精准预报预警。水利部门要加强水情监测,开展应急巡测,根据流域特点和降雨情况,迅速作出洪水预报,精准发布预警信息。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部门联系沟通,强化部门间、区域间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密切跟踪暴雨、雷电等灾害性天气过程,随时分析研判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影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灾害发生时预警及时、反应迅速、安全转移。新闻宣传和网络管理部门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舆论管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
实施精准调度,持续排查风险隐患。要严格执行防御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根据雨情、水情、汛情变化,对水工程实施精细化调度,统筹安排“拦、分、蓄、滞、排”各项措施,充分发挥工程综合调蓄作用和防洪减灾效益,特别是因近期强降雨造成水位超汛限的水库,要科学制定泄水方案,尽快将水位降至汛限水位以下。要聚焦重要区域、重点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强化底线思维,持续排查整改安全隐患。要分类施策,科学管控,严防小问题酿成大事故。对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病险水库、小型水库和尾矿库下游影响村庄、重点堤防、险工险段、在建工程,以及城市易涝区、棚户区,要落实县乡村干部分包,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确保险情早发现、早处置。对7月11日至12日强降雨过程防范,认真进行“回头看”,全面查漏补缺,采取得力措施,尽快补齐短板。
落实物资力量,强化应急救援准备。要根据雨情汛情特点,在病险水库、险工险段等预置抢险物资,靠前部署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防汛抢险专业队伍。用好驻地央企抢险力量、群众性抢险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加强与当地驻军、武警部队的协调,及时通报雨情、汛情,在关键时刻,发挥解放军、武警部队突击队作用。要对各类抢险物资进行再检查再维护,确保运行状态良好,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能够迅速调运、有效处置。
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盯紧盯死强降雨过程,实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等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知。要压实值班和信息报告主体责任,加强重要紧急情况的指挥调度和协调处置,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各市防指、省防指成员单位每天上午8时30分前,要把地方前一天雨情、水情、灾情,以及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报省防办。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信息随时报告,要时刻保持通信联络畅通,确保报告及时、反应迅速、处置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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