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河北衡水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我为群众办实事|河北衡水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扫码阅读手机版
河北日报讯(记者焦磊)“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房产证,及时解决了孩子上学落户难题。”日前,在衡水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试点暨颁证仪式上,衡水天正御龙湾小区购房户邵巧云接过不动产权证,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一本不动产权证,与购房者落户、房屋抵押贷款、子女上学等息息相关。“过去购买商品房,经常面临开发商交房后,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也办不了不动产权证的情况,就算住进新房心里也不踏实。”住权与产权的不同步,给一些购房户带来困扰。
为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证难、办证慢等突出问题,衡水市完善了不动产登记运行模式,优化消防验收、规划核实、不动产测绘、首次登记等审批事项,强化并联审批机制,进一步缩减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限,创新性提出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新模式。
“交房即交证”是指验收合格、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相关税费全部缴清的新建商品房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以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将交房标准直接提升为在房屋交付使用的同时,向购房者直接交付个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业主在拿到新房钥匙的同时领取不动产权证,既保障了业主居住权和产权的同步实现,更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衡水市行政审批局局长贾仪云说。
在当天的颁证仪式上,首批49位业主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今年,该市在推行试点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和改革措施,全面实施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并将“交房即交证”纳入新建商品房建设用地出让条件、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以“强化监管、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为抓手,明确土地供应、房屋预售、联合验收、不动产登记和“交房即交证”等各阶段责任,创优审批流程和压减不动产登记时限,扎实推动“交房即交证”举措落在实处。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河北日报
微信公众号
河北新闻网
微信公众号
燕赵都市报
微信公众号
河北日报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