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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国土绿化条例》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2021-06-20 16:46:44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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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刘喜荣、董建国 河北日报记者孟宪峰)廊坊市第一部林业地方性法规《廊坊市国土绿化条例》,经2021年4月7日廊坊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21年5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将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土绿化工作,对国土绿化事业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为开展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廊坊市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工作,特别是从2014年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以来,廊坊市委、市政府先后组织实施了“两年攻坚战,造林一百万”“两年大提升,创建森林城”“营造百万林,决胜森林城”工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生态修复活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并荣膺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廊坊境内潮白河段风景更加秀美。河北日报资料片。

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尽管近年来廊坊市国土绿化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在具体绿化工作中也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国土绿化工作衔接不畅、多头管理等,迫切需要通过立法解决当前制约国土绿化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

为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廊坊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廊坊市国土绿化条例》列入廊坊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通过立法的引领和推动,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事业发展,助力创新廊坊、数字廊坊、健康廊坊、平安廊坊、品质廊坊建设。

《廊坊市国土绿化条例》被列为廊坊市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中的地方性法规一类项目,由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起草。经调研走访、完成初稿、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等前期工作,于2020年7月呈报廊坊市政府。2020年9月,经廊坊市政府第七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议案形式提请廊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廊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修改后,于2021年4月7日廊坊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以廊坊市人大常委会的名义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5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

大厂万亩银杏林。河北日报资料片。

“以立法的形式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是坚决有力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土绿化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落实新发展理念、建设美丽廊坊的具体举措,是改善全市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绿色发展获得感的迫切要求。”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李营华说,《廊坊市国土绿化条例》正式颁布,填补了廊坊市林业地方性法规空白,为今后全市国土绿化工作开展建立了法律支撑。

《廊坊市国土绿化条例》立足该市国土绿化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借鉴外地经验,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廊坊市国土绿化条例》分为总则、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五章三十二条,主要针对以下七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一是压实政府及其部门的国土绿化责任;二是坚持国土绿化与保护耕地的一致性;三是科学划定绿化用地;四是规定各类建设项目的绿地率;五是落实各类绿化精细化管理;六是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作了限制性和禁止性规定;七是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设定了处罚。

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廊坊市国土绿化条例》是河北省地级市中首个国土绿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推进美丽廊坊建设的重要举措,将为加强和规范国土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廊坊市生态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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