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的兴起为部分急需用钱的人解了燃眉之急,但这种便捷的贷款方式可能让一些人面临高额的贷款利息,虽说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可能会出现“软暴力”催收的行为。
杨某等人以某合作社名义非法向他人发放贷款,并纠集多人向多名借款人索取债务,采用暴力殴打或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等“软暴力”不法行为,扰乱被害人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其中,张某曾向杨某借款,并由李某担保。后张某不能及时还款,杨某等人多次到张某家中催款,言语恐吓,扰乱张某的工作、生活秩序,给张某造成心理压力。同时,杨某等人还向担保人李某索债,并将李某从顺平县一煤场内强行带走殴打,致使李某受伤住院。顺平县公安局经侦查,将杨某等人刑事拘留。顺平县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杨某等人采取暴力或滋扰、纠缠等手段威胁、恐吓他人的“软暴力”方式以达到非法索债的目的,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遂依法判决杨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在“软暴力”催收中,一些催收团伙往往有固定的模式。催收中先是用言语攻击、言语辱骂、威胁,还通过发催收短信、给借款人的亲戚家人打电话等情况,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破坏社会秩序。“软暴力”是一系列威胁、恐吓手段的汇总,只要采取了非暴力、非人身侵害的方式,最终导致借款人恐惧、害怕了,然后基于这种害怕、恐惧被迫交出财产的行为,都属于“软暴力”的范畴。
“软暴力”的具体表现形式有:一、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跟踪贴靠借款人及其家属、扬言传播疾病、揭发隐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破坏、霸占财物等等行为。二、扰乱借款人及其家人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坏生活设施、设置生活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门阻工,以及通过驱赶借款人开办企业的从业人员、派驻人员到借款人公司里据守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借款人的厂房、办公区、经营场所等。三、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在借款人居住的小区、工作单位里摆架势示威、聚众哄闹滋扰、拦路闹事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定,采用“软暴力”手段,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分别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威胁”、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恐吓”,同时符合其他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分别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河北法制报记者刘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