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霍相博)从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集中征集欺诈骗取医疗保障资金违法违规线索的公告》,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欺诈骗取医疗保障资金违法违规线索,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经查实的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将给予线索提供人500元至10万元奖励金。
据介绍,本次征集线索时间从4月1日起至4月30日。征集线索范围包括河北省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各级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
其中,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或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
参保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根据《关于集中征集欺诈骗取医疗保障资金违法违规线索的公告》,相关线索可通过征集线索电话0311-66906110,征集线索邮箱http://ylbzj.hebei.gov.cn/category/127(官网)以及征集线索邮箱:yibaojubao@126.com三种方式提供。经查实的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将依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给予线索提供人500元至10万元奖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