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1年2月19日在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河北省财政厅厅长 高云霄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我省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外部环境深刻变化和大规模减税降费等给财政运行带来的巨大压力,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人大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增加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资金直达等政策,全力加强重点领域保障,狠抓预算收支管理,持续深化财税改革,积极防控财政风险,较好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省财政在诸多困难下实现了收支平衡,运行总体平稳。
(一)全省及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全省收入3826.4亿元,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2.3%,实现了调整后的预期目标(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和减税降费因素,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将收入预期目标由增长6.5%调整为增长1%以上)。其中,税收收入2527.2亿元,下降3.9%;非税收入1299.2亿元,增长17.2%。全省支出9021.7亿元,占预算的96.1%,增长8.5%。
省本级收入661.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6%,下降12%。其中,税收收入527.4亿元,下降11.7%;非税收入134.3亿元,下降13.2%。支出完成1077.4亿元,占预算的91.6%,增长4.3%。
省本级收入,加上中央补助、市县上解、债务收入、调入资金等5504.3亿元,省级收入总计6166亿元。省本级支出,加上对下补助、上解中央支出、债务转贷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4989.5亿元,省级支出总计6066.9亿元。收支相抵,结转99.1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全省收入3161.5亿元,完成预算的97.6%,下降4.7%;支出完成4585.9亿元,占预算的83.8%,增长19.2%。
省本级收入56.2亿元,完成预算的83.5%,下降76.6%;支出完成43.1亿元,占预算的81.8%,下降82.1%。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全省收入38.3亿元,完成预算的226.9%,增长45.2%;支出完成17.3亿元,占预算的77.3%,下降0.6%。
省本级收入5.2亿元,完成预算的224.5%,下降2.6%;支出完成2.2亿元,占预算的76.7%,下降49.7%。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全省收入3086.4亿元(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完成预算的92.8%,下降18.2%;支出完成3207亿元,占预算的96.4%,下降8.9%。收支相抵,年末动用结余120.6亿元。
省本级收入1338.4亿元,完成预算的160%,增长58.6%;支出1639.9亿元,占预算的97.2%,增长94.5%。收支相抵,年末动用结余301.5亿元。
(二)雄安新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收入总计490.8亿元,其中:本级收入32.8亿元、上级补助212.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50.6亿元、上年结转63.9亿元、调入资金等31.4亿元。支出总计398.2亿元,其中:本级支出250.8亿元、对下补助81.3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5.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5亿元。收支相抵,结转92.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收入总计446.8亿元,其中:本级收入71.5亿元、上级补助100.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48亿元、上年结转27.1亿元。支出总计386.1亿元,其中:本级支出364.5亿元、对下补助0.2亿元、调出资金21.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60.7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新区本级收入0.8亿元,上级补助0.04亿元,上年结余0.14亿元;本级支出0.09亿元,补助下级0.01亿元;收支相抵,年末结余0.88亿元。
(三)落实省人大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们认真落实“三六八九”工作思路,把握“稳进好准度”,坚持“讲政治、重质量、求绩效、防风险、促提升”,扎实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财政建设,为全省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财政支撑。
——抗击疫情迅捷有力。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坚持生命至上、闻令而动,把支持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全力强化资金保障,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第一时间设立省级专项资金,开通资金拨付和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确保就诊患者不因医疗费用而影响就医,确保医疗机构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全省投入防疫资金72.6亿元、抗疫特别国债等相关资金62.6亿元,保障抗疫物资和设备购置,保障确诊和发热患者及时救治,提升公共卫生和医疗基础设施能力水平。全面加强政策保障,省级先后制发减轻患者费用负担、提高防治人员待遇、推进援企稳岗等政策文件20余件,特别是在全国率先明确发热患者核酸检测费用全部由省市政府承担,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了有力支撑。
——助推发展力度空前。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纾困发展,全省减税降费规模超1500亿元。全力争取中央支持,累计获得中央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3675.5亿元,超过上年总量626.7亿元,增长20.6%,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可比增幅均居全国第一。用足用好政府债券工具,争取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268亿元,规模创历史新高;争取抗疫特别国债398亿元,排全国第二位;全年发行政府债券3000亿元,有力支持了3300多个重点项目建设。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全省新增签约落地项目49个,投资额454亿元。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合力,拨付财政优惠贷款贴息资金7344万元,引导金融机构向77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59.9亿元;落实省以上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1亿元,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1250亿元。管好用好直达资金,按照既当好“过路财神”、又不做“甩手掌柜”的要求,省级制定3项管理办法,建立专门监控系统和定期报告制度,769.6亿元资金及时分配下达,落实项目4.7万个。大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出台支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十项财政政策措施,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统筹相关资金56亿元,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业转型升级等系列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和去产能任务落实;及时兑现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财政政策奖励资金15.7亿元,激发县级抓财源、促发展的内生动力;落实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21.7亿元,着力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县域创新能力提升等;落实财政资金8亿元,推动开发区和商贸流通业发展,全省经济发展动能不断增强。
——大事攻坚全面保障。聚焦办好“三件大事”,与北京市正式签署大兴国际机场运营期收入分享协议,创新发行“京津冀协同发展”专项债券162.5亿元,重点支持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等项目建设;落实京津冀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获得中央奖励和京津补偿8.8亿元;多方筹措省以上资金297.4亿元,支持高铁、公路、机场、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动财政部支持雄安新区财税政策落实落地,完成雄安新区托管乡镇收支基数核定工作,下达各类补助资金212亿元、政府债券资金398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00亿元,支持新区重点项目建设和白洋淀及周边生态环境治理;统筹落实相关资金180.6亿元,保障76个冬奥项目全部完工,促进筹办工作顺利开展和当地经济发展。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省级安排专项扶贫资金69.7亿元、增长26.5%,高于国家补助我省专项扶贫资金增幅15.2个百分点;出台7项政策支持扶贫企业复工复产,有效缓解贫困群众务工难问题;各级财政出资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救助基金,支持做好致贫返贫帮扶工作;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建立27项整合资金台账和支持深度贫困县10项财政政策落实台账,促进资金精准使用。聚焦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统筹各级资金367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和净土保卫战,其中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资金规模继续位列全国第一,创新完善冬季清洁取暖财政补贴政策,推动11个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资金绩效评价均获优秀等次;统筹省以上资金11.2亿元,支持超额完成营造林800万亩任务。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全省民生支出7367.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7%,增长9.7%,国家和省各项民生政策得到较好保障。多方筹措省以上资金427.8亿元,支持20项民生工程如期完成。省级统筹下达就业创业补助资金28.4亿元,全面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拨付省以上贴息资金9890万元,撬动创业担保贷款32.9亿元,增长36%,直接扶持1.96万人自主创业,带动5.1万人实现就业。全省教育支出达1594.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超过1/6,实现“两个只增不减”目标,其中投入省以上资金29亿元,新改扩建幼儿园307所、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校舍48万平方米;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50元,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全覆盖;筹集省以上资金6.5亿元,支持中职院校质量提升工程、高职院校创新行动计划等,10所院校入评国家“双高计划”;落实资金3.5亿元,支持燕山大学“双一流”建设和河北大学部省合建。全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2.6亿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媒体发展和体育强省建设。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6.8亿元,增长14.7%,其中,拨付省以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7亿元,投入省以上资金57.2亿元用于退役士兵、军转干部等安置;全面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建立各级责任和缺口分担机制,确保了全省376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完成符合划转条件的70户国有企业、385.5亿元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全省卫生健康支出811.1亿元,增长16.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20元提高到550元。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资金105.8亿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等,拨付资金27.5亿元支持生猪稳产保供、奶业振兴、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生态建设,落实省级资金18.9亿元集中支持如期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扶持1500个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提高村“两委”干部基础职务补贴标准。
——财税改革纵深推进。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经验向有关省市推广,积极推进预算法实施条例落实;坚持省市县协同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在财政部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扎实推进分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出台公共文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领域改革方案,与中央改革保持同步。资源税改革顺利实施,提前开展消费税、契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改革调研谋划。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在省市县同步推进,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薪酬管理新机制初步建立,整体工作位居全国前列。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出台。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管理改革持续深化,全省已有1.5万家预算单位、67.8万人注册平台。
——财政风险有效防控。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创新出台《河北省政府债务管理职责分工办法》,建立起政府债务管理“1+10”制度体系;落实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年度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在全省开展隐性债务变动统计和自查自纠,将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指标纳入省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体系,压实市县政府责任;组织发行再融资债券732亿元,有效缓解各级偿债压力,全省政府债务到期本息全部按时足额偿还,政府债务风险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制定保基层运转专项工作方案,加强常态化运行监控,对全部168个县(市、区)实行“三保”支出预算事前、事后双审核,建立“月报告+月报表”监控模式,进一步加大财力下沉,累计下达省以上转移支付3767亿元,增长27.9%,在县级全面启用财政工资专户,基层运转总体保持平稳。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扎实开展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27项、涉及资金900多亿元,对66项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262亿元扶贫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加强结果应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回顾过去的五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深刻变化,面对我省稳增长、去产能、调结构、促转型、治污染的巨大挑战,面对艰巨繁重的财政改革发展任务和较大的预算平衡压力,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决策部署,迎难而上、锐意攻坚,开拓创新、拼搏竞进,高质量财政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在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年来,我们着力强基固本,全面加强收支管理,积极培植高质量财源,多渠道筹措资金,财政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7.6%,接连突破3000亿元、3500亿元大关,五年累计超过1.7万亿元,是上个五年的1.5倍。全省财政收入超10亿元的县由“十二五”末的20个增加到44个,收入超5亿元的县由62个增加至100个。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均增长9.9%,接连跨上6000亿元、7000亿元、8000亿元、9000亿元台阶,五年累计达到3.8万亿元,是上个五年的1.7倍。累计获得中央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1.4万亿元,年均增长10.6%,争取新增政府债务限额6714亿元,发行政府债券1.1万亿元;累计签约落地PPP项目324个,撬动社会资本5031亿元;实施国外贷款项目22个,协议利用贷款额17.8亿美元。
五年来,我们紧盯大事要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全力提供政策资金支撑,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较好落地落实。围绕办好“三件大事”,落实资金1611亿元支持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建设,与京津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省财政统筹资金85.2亿元支持重点项目合作示范基地和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等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平台建设;推动财政部率先出台支持雄安新区6方面23条财税政策,累计筹集资金1715.8亿元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累计筹措省以上各类资金578.9亿元支持张家口赛区冬奥会筹办及其他公益性项目建设。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3亿元,其中省级投入222亿元、年均增长33.9%,每年单独安排10个深度贫困县各1亿元的做法得到中央领导肯定。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资金1985亿元,支持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在全国率先开展冬季清洁取暖、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黑臭水体治理等试点工作;统筹省以上资金144亿元支持绿色生态屏障建设。
五年来,我们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推进政策创新应用,促进全省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持续提升。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清零”,五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超过2700亿元。出台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等财政政策,统筹省级产业资金320.6亿元支持系列三年行动计划,落实资金74.7亿元保障去产能任务超额完成,受到国务院、财政部通报表彰。统筹资金139亿元支持“四个农业”建设,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投入财政资金310亿元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兴冀战略。落实预算内基建投资802亿元,支持一批重点工程建设。统筹省级资金26.3亿元,支持开发区提升能级水平。
五年来,我们坚持人民至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精准完善民生政策,稳步提高保障水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出台财政支持民生政策落实十项举措,财政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80%以上,教育、社保支出年均超过千亿元,公共安全、文体传媒、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等支出比上个五年增长50%以上,有力保障了国家、省民生政策落实和民生工程实施。连续1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11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年均增长10.9%、15.3%,达到705元/月、5452元/年。
五年来,我们坚持创新突破,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以深化改革增添动力、激发活力,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人代会批准预算后1天内就集中公开省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得到财政部充分肯定。在全国率先出台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总体方案,印发11个分领域改革方案;优化省对下转移支付体系。在全国第一批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分区域设定环保税税额征收标准全国首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四梁八柱”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管理改革、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经验向全国推广,政府采购“管采分离”改革全部完成。我省财政改革总体情况先后得到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批示。
五年来,我们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促发展和防风险并重,源头防范和过程管控并举,确保了各级财政平稳健康运行。积极构建政府债务“借、用、还”管理体系,累计支持1万多个重点项目建设,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按时还本付息3428.1亿元,全省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连续3年超额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健全县级“三保”预算审核、运行监控等制度,统筹相关资金设立省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加大财力下沉和向困难地区倾斜力度,并在全国率先制定县、乡财政业务操作规程,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制定扶贫资金、直达资金等一系列资金监管办法,其中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责办法得到财政部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广,有力促进了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省委坚强领导和科学决策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勠力同心、拼搏奋斗的结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政策性减收与民生等支出刚性增长因素叠加,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尖锐;有的地方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还存在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有的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储备质量不高、前期工作不够充分,影响资金使用效益;个别地方政府债务率偏高,偿还压力较大。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预算安排情况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全年财政经济工作,挑战和机遇并存。一方面,全省正处于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阵痛期,经济继续承压运行,全省财政收入形势特别是省级仍然十分严峻,同时国家民生政策提标扩面和支持协同发展、转型升级、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等必保事项继续增多,财政运行压力持续增加。另一方面,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变,我省仍处于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发展动能不断增强,改革开放深入推进,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加快实施,一批重点区域项目加快建设,财政增收基础得到增强。我们将攻坚克难、改革创新,科学合理安排2021年预算,更好地统筹财政资源保障全省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
(一)2021年预算安排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去年12月份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做好今年经济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在促进科技创新、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调节收入分配上主动作为,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全面推进改革开放,保障粮食安全,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也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作出部署:科学精准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大力实施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大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加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城市经济、沿海经济、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大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
根据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和当前财经运行形势,今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建设高质量财政、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六稳”“六保”要求,扎实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科学精准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努力为“十四五”开好局和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财政支撑,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预算安排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改革创新、提质增效,厉行节约、防控风险”的基本原则,总体思路为:一是全面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把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落地落实摆在首位,全力支持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的有效实施。二是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折不扣执行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和债券限额支持,管好用好债券资金,做好项目储备,加快债券发行,带动有效投资。推动基层严管快用直达资金,确保早支出、早见效。三是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力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进科技创新、转型升级、协同发展、开放融合、生态治理、乡村振兴、雄安建设、冬奥筹办等,落实好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财政政策,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四是稳步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做好国家民生政策资金保障,支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五是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零基预算理念运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合理确定保障重点和保障顺序,对最急需最紧迫的大事优先安排,对必保的刚性支出足额安排,对到期政策、非急需项目予以清理,并将资金安排和使用绩效挂钩,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六是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充分估计困难挑战,实事求是、科学预测,稳妥安排收入预算;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继续压减“三公”经费和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七是深入贯彻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改革部署。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努力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更好贯彻国家战略和体现政策导向;进一步理顺省市县财政关系,充分发挥各级积极性;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完善规范、安全、高效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八是有效防控财政风险。统筹考虑基层财力和运行状况,继续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补助力度,加强基层财政运行监控,切实保障基层平稳运行;合理安排省级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落实好还本付息资金,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二)2021年全省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安排6.5%,预期目标4075亿元。这一安排是在综合分析我省财经形势、收入结构、增减收因素后提出的,既充分考虑了各级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政策的增支需要,也考虑了经济回升尚需稳固、外部形势严峻复杂等影响。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调入资金等4320.6亿元,收入总计8395.6亿元。支出预算安排8156亿元,增长1.1%。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中央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239.6亿元,支出总计8395.6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3281.3亿元,增长3.8%;加上债务收入、中央补助119亿元,收入总计3400.3亿元。支出预算安排2558亿元,下降23.9%;加上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等842.3亿元,支出总计3400.3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安排38.5亿元,增长0.4%;加上中央补助、上年超收收入4.9亿元,收入总计43.4亿元。支出预算安排26.6亿元,增长127%;加上调出资金16.8亿元,支出总计43.4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3516亿元,增长13.9%,包括:参保人员缴纳的保险费收入2092.5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120.4亿元、企业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补助收入222亿元、保险金存款利息等其他收入81.1亿元。支出预算安排3477.9亿元,增长6.1%。年末新增结余38.1亿元。
以上收支计划安排是省级代编的,待各级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我们将及时汇总,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2021年省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省级收入总计4107.6亿元,包括:①省本级收入预算安排682亿元,增长3.1%。其中:税收收入549亿元、非税收入133亿元;②中央税收返还收入383.7亿元;③中央转移支付收入2856.2亿元;④市县上解收入50.5亿元;⑤债务收入48.6亿元;⑥调入资金3.3亿元;⑦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3.3亿元。
省级支出总计4107.6亿元,包括:①省本级支出预算安排1189.5亿元,增长11.6%;②上解中央支出87.1亿元;③对市县税收返还支出363.1亿元;④对市县转移支付2418.5亿元;⑤债务还本支出49.4亿元。
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在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省人代会批准预算之前,省财政已将必须的基本支出额度下达各部门,对急需的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资金予以预拨或下达市县。截至1月底,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亿元、预拨和下达资金86.9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省本级收入预算安排54.5亿元,下降3%,包括:车辆通行费32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8.9亿元、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2.8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5亿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0.9亿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0.4亿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3亿元。省本级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上年超收收入、债务收入112.6亿元,收入总计167.1亿元。
根据收支平衡原则,省本级支出预算安排27.7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债务转贷支出139.4亿元,支出总计167.1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省本级收入预算安排4.3亿元,下降16.3%,加上中央补助、上年超收收入3.5亿元,收入总计7.8亿元。根据收支平衡原则,省本级支出预算安排2.1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及补充企业养老保险基金5.7亿元,支出总计7.8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727.7亿元,增长29.1%,包括:参保人员缴纳保险费收入1061.1亿元,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收入405.7亿元,企业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补助收入222亿元,失业保险下级上解收入2.1亿元,保险金存款利息等其他收入36.8亿元。支出安排1869.2亿元,增长114.3%,其中动用上年结余141.5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省级拟使用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额度1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2亿元、专项债务10亿元),用于落实中央和省委重点工作部署,已做好项目准备,待财政部下达我省新增限额后,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此外,2021年省级财政专户收入预计64.2亿元,主要是省属院校及附属高中收费收入;部门其他来源收入392.1亿元,主要是省属医院医疗收入、省属院校事业收入等,已按综合预算原则,全部编入相关部门收支预算。
(四)省级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受疫情冲击和减税降费叠加影响,去年全省税收持续负增长,特别是省级分享的主体税种大幅下降,造成较大短收,虽然通过调整支出预算、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措施,实现了预算收支平衡,但收支矛盾向以后年度累积转化。今年随着经济企稳向好,减税降费政策趋于稳定,全省财政收入将会稳定增长,但受部分地区疫情影响,以及动用历年结转结余等增加一次性收入的空间变小,省级收入形势仍十分严峻,即使有一定增长,也难以恢复到前年水平,总量差距很大。同时,各领域财政支出刚性较强,实施“十四五”规划、构建新发展格局、保障民生等方面资金需求较大,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预算编制过程中,我们既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又积极有为保障“十四五”开好局,反复梳理申报项目,区分轻重缓急,坚持有保有压,集中财力支持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部署落地。一是大事要事优先安排,“三件大事”、疫情防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优先保障,并适当加大支持力度;二是重大部署全面落实,包括乡村振兴、生态治理、深化改革、开放融合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所需资金,全力予以安排;三是民生政策应保尽保,包括居民医疗保险、困难群众生活补助、优抚补助、基础和职业教育、就业再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按国家政策提标扩面;四是产业发展力度不减,科技创新略有增加,产业资金保持规模,支持设立国有企业信用保障基金,并预留资金推进全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五是人员经费足额安排,并预留资金落实基本工资提标、职务职级并行增资。在做好上述安排的同时,对非重点、非刚性支出适当压减,但也兼顾了部门事业发展需要。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预算安排如下:
1.着力支持办好“三件大事”。安排30.4亿元(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42亿元,共72.4亿元,同口径增长10%,以下简称“增长”),积极保障冬奥会筹办工作,推动雄安新区加快建设,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包括:冬奥会筹办8.1亿元,另外使用抗疫特别国债20亿元,支持张家口冬奥筹办及测试赛保障;雄安新区建设12亿元(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由新区统筹用于相关项目建设,支持白洋淀及周边生态治理;协同发展交通先行22.3亿元(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30亿元),主要用于公路建设维护、太行山高速公路运行补贴、石家庄轨道交通和石家庄机场建设等。
2.着力支持创新体系建设。安排90.9亿元,增长5.5%,大力强化科技战略支撑,全面落实科教兴冀战略,深入实施人才强冀战略。包括:科技专项23亿元,重点支持科技创新中心、基础研究中心建设,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引导省级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科研及科普经费4.9亿元,重点用于科研院所研究经费、省校科技合作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等;人才培养63亿元,重点用于培养、引进人才,发展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3.着力支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安排84.3亿元,增长6.7%,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包括:企业创新发展30.8亿元,重点用于企业上市奖励、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等政策落实;激励县域经济发展14亿元,兑现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财政政策;推动转型升级29.5亿元,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业转型升级、工业设计、旅游业发展、军民产业融合和化解煤炭产能;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资金10亿元,支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科研和产业化,推动重点产业加快发展。
4.着力支持深化改革开放。安排47.7亿元,增长4.8%,推动改革和开放互促共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包括:“放管服”改革34.9亿元,重点支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推进政府服务提质增效;扩大开放12.8亿元,重点用于开发区建设、外贸发展、商贸流通和开放合作等。
5.着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安排124.6亿元(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3亿元,共127.6亿元,增长2%),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包括:大气污染防治74.4亿元,重点用于农村清洁取暖、化解焦炭产能补助、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水、土污染防治3亿元,重点用于实施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土海洋生态修复26.9亿元,重点用于自然资源监测、生态环境治理、气象灾害防治等;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13.2亿元;造林绿化6.6亿元(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3亿元);衡水湖保护发展5000万元。
6.着力支持乡村振兴。安排117.2亿元(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21.5亿元,共138.7亿元,增长2.2%),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包括:巩固脱贫攻坚成果72亿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7.3亿元(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12亿元),重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空心村治理、卫生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整治等;农村综合改革10亿元,重点用于农村公益事业、美丽乡村建设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农业供给侧改革18.6亿元(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8亿元),重点用于支持“四个农业”建设,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利建设9.3亿元(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1.5亿元),重点用于支持江河湖库整治、水土保持、防汛抗旱、饮水安全项目管护等。
7.着力支持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安排286.7亿元(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12.5亿元,共299.2亿元,增长6.2%),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共同富裕。包括:社会就业159.8亿元(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3亿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补助补贴、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就业再就业;基础和职业教育70.7亿元(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8.5亿元),主要用于各级各类生均拨款、综合补助、学生资助、校舍和教师队伍建设等;公共卫生37.9亿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等突发性应急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公共文化15.9亿元,主要用于文化宣传、文化事业发展和文物保护;城镇建设2.4亿元(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1亿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雨污分流改造奖补和正定古城保护补助。
8.着力支持平安河北建设。安排40.5亿元,增长5.7%,加强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包括:公共安全34.1亿元,重点用于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司法救助、护城河工程等项目建设;安全生产4.3亿元,重点用于非煤矿山治理、应急救援等;部队人防1.6亿元;防震减灾1200万元;物资储备3105万元。
此外,安排预算内基建12.5亿元(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23亿元)、预备费20亿元。省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83亿元,下降3%。包括: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2.05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42亿元、公车运行维护1.63亿元),下降2.9%;②公务接待费0.32亿元,下降5.8%;③因公出国(境)费0.46亿元,下降1.8%。
(五)2021年雄安新区本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5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48.6亿元、非税收入2.4亿元。新区本级收入加上上级补助107.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18.9亿元。支出预算安排130.6亿元,加上对托管三县补助88.3亿元,支出总计218.9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20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0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亿元。新区本级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03亿元。根据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城乡社区支出174.2亿元、其他支出43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8.5亿元、债务发行费支出0.3亿元等,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36万元,支出合计203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0.13亿元,支出预算安排0.04亿元,年末新增结余0.09亿元。
三、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2021年,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人大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围绕上述预算安排,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依法理财,深化财税改革,优化管理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强化保障措施,扎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大力推进依法规范理财。认真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控预算调剂追加。深入贯彻《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预算决算报告和草案编报,自觉接受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积极配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扎实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相关专项报告工作。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动预决算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提高财政透明度。积极主动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更好服务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二)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全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政策、资金、资产和预算间统筹,建立健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长效机制,集中力量保障“三件大事”、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扩大内需等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严格执行减税降费政策,加大违规收费整治力度,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持续增强企业获得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用足用好政府债券政策,支持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统筹产业发展资金,优化引导基金和各类奖补资金使用,重点支持12个主导产业和107个县域特色产业加快发展,提高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三)着力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坚持把提高质量效益贯穿预算执行全过程,努力促进收入提质、支出提效。严格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科学分析研判财经形势,强化财税部门协调联动,严禁收取“过头税费”或虚收空转,做到应减尽减、应收尽收,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深入挖掘节支潜力,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等经费标准,加大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加快财政支出的制度机制,更加突出绩效导向,着力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有效性。抓好直达机制落实,在保持现有财政体制、资金管理权限和保障主体责任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升级改造监控系统,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四)深化拓展财税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部署要求,扎实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制定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稳步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强化预算对落实国家和省重大部署的保障能力。健全权责对等、激励相容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动态调整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分领域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按照国家部署,围绕消费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改革,做好政策的转换、衔接和宣传工作。加快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划转,优化国有金融资本配置格局。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抓好我省改革实施方案落实。
(五)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着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确保财政经济行稳致远、更可持续。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大财力向基层倾斜力度;做好县级“三保”支出预算审核,压实市县保障责任,督促市县打足“三保”预算;持续强化基层财政运行监控,动态掌握基层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落实。严防政府债务风险,健全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督促高风险地区严格落实风险化解规划、做好应急处置预案;规范隐性债务数据变动统计,推动依法依规化解隐性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紧紧围绕中央直达资金和疫情防控、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污染防治、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资金,持续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主动担当、实干笃行,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