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张淑会)日前,记者从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了解到,河北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对各级各类民营医院,重点是二级以上民营医院,开展为期3年的“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其活动主题为“规范促发展,质量提内涵”,旨在规范民营医院执业行为,提升民营医院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保障民营医院医疗质量和安全,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根据《河北省“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河北省对民营医院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执业,规范诊疗行为,加强日常管理,构建长效机制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升民营医院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内部质控制度。建立并实施病案质量控制体系和病历质量管理制度,以科室环节质控为基础,以终末病历质控为重点,注重病案首页填写质量,保障病历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审定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目录和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并及时调整,目录必须覆盖已开展的所有技术和手术,开展目录之外的技术、手术必须符合新技术、新项目制度要求。
完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临床药师和处方点评制度,充分发挥临床药师和处方点评作用,以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质子泵抑制剂、中药饮片为重点,规范临床用药行为。针对医务人员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等行为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障诊疗措施安全、有效、经济。
完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关于医院感染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医院感染防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力度。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明确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务、护理、门诊、临床检验及各临床科室职责。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将医院感染防控措施贯穿诊疗全过程、全环节和全要素。结合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修订完善机构内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职责、流程、预案,并将医院感染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开展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防控知识全员培训和教育,落实对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定期培训与考核机制。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应当向社会公开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包括依法登记的主要事项、诊疗科目、职能科室设置等),服务信息(包括主要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服务指南、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服务承诺等),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患者就医须知等。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在显著位置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
健全后勤管理制度。建立全院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后勤部门,明确值班岗位职责、人员资质和人数,并保证常态运行。实行医疗机构总值班制度,总值班人员需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
严格依法执业,规范诊疗行为
强化执业行为管理。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执业地址和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使用规范的诊疗服务项目名称。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配备相关岗位人员,所有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执业资格,并按规定及时办理注册、变更登记、多点执业手续。不违规对外出租、承包科室,定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整改,切实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不违规开具虚假证明、伪造或编造就诊记录、挂床住院等。
严格规范诊疗行为。严格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行业标准及医学伦理规范等有关要求,确保能够根据患者病情进行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建立各专科常见疾病的临床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流程,由具有法定资质医务人员按照制度、程序、规范和流程对患者进行疾病诊断、评估,并制定诊疗计划。对疑难危重患者、恶性肿瘤患者,实施多学科评估和综合诊疗。坚决杜绝诱导医疗和过度诊疗,尤其是术中加价、违规收费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行为。
规范医疗宣传行为。在媒介发布医疗广告,要严格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医疗机构名称并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对在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宣传内容进行审核把关,规范宣传用语,避免误导患者。严格医疗广告审查,规范医疗服务宣传,规范标志标识制作,避免假借“名院”“名医”进行宣传。
充分尊重患者相关权益。开展诊疗活动应当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则,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自主选择权和隐私权,尊重患者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并对患者隐私进行保密。完善保护患者隐私的设施和管理措施。
加强日常管理,构建长效机制
加强日常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完善内部医疗质量评价体系,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对质量管理要求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对信息数据开展内部验证并及时分析和反馈。对医疗质量问题和医疗安全风险进行预警和干预,促进持续改进。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加快护理队伍建设,提高护理服务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集业务运行、财务管理、绩效考核、后勤能耗、廉洁风险防控等一体化医院运营管理平台,实现实时监管。建立诊疗信息数据库,为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技术管理、规范诊疗、合理用药评估等提供大数据支持。
加强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全面加强民营医院“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加大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等培训力度,推进“三调解一保险”长效工作机制。以减少诊疗活动对患者伤害为目标,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和激励机制。
规范投诉管理。设置统一的投诉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投诉管理部门、地点、接待时间及其联系方式,实行“首诉负责制”。投诉人向有关部门、科室投诉,被投诉部门、科室工作人员应当予以热情接待,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应当尽量当场协调解决;无法当场协调处理的,接待的部门或科室应当主动引导投诉人到投诉管理部门投诉。
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预检分诊制和首诊负责制,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询问流行病学史。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对发热患者实行闭环管理。发热患者、住院患者和陪护全部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发热患者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时一律予以留观。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按规定及时上报。
加强业务培训。对全体员工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 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培训,提高员工规范执业意识。建立院内人才培养机制,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积极支持和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进修培训。
加强医疗机构文化建设。按照“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建设和培育单位文化,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救死扶伤精神,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诚信服务,构建长效机制,为医疗机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