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齐晨光)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河北定州嘉兴园小区新交楼房收取装修押金是否合理”的问题。河北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已责令嘉兴园物业服务企业将收取的押金退还给交费业主,反映人可到小区物业办理退费业务。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河北定州市嘉兴园小区交房时,物业收取装修押金3000元,不交不给钥匙。
河北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依据《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押金)、装修管理服务费、装修电梯使用费。我局已责令嘉兴园物业服务企业将收取的押金退还给交费业主,反映人可到小区物业办理退费业务。
如果您想反映此类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留言:
1、PC网页留言:
http://yglz.tousu.hebnews.cn/gongg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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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理政官方微信主页下方“我有诉求”,河北日报官方微信和河北新闻网官方微信主页下方《阳光理政》专区提交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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