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六”落地、公安交管业务恢复、直播带货新规……7月起一大波新规将正式生效,不少都和我们的日常生活相关,快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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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新规
●史上最严排放标准的“国六”正式落地
5月14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工信部等四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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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铁路实施三季度列车运行图
7月1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实施三季度列车运行图,合杭高铁合肥至湖州段、南通至上海铁路、喀左至赤峰高铁、安顺至六盘水高铁、格库铁路青海段等多条新线相继开通。
铁路部门将同步开启7月1日至8月31日间为期62天的暑期运输,在实施三季度新图基础上,根据客流变化,实施“一日一图”,预备每日增开直通临时旅客列车48列、图定旅客列车延长运行区段3列。
●7月1日起公安交管业务全面恢复
公安部近日发布《关于全面恢复公安交管业务工作的通知》,疫情期间出台的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逾期未办不予注销等“延期办”和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政策于2020年6月30日停止执行:自7月1日起,不再延长换证、审验、报废等期限。
●直播带货将进入“监管时代”
直播带货中你踩过的坑将被整治。从7月开始,多份针对直播带货的规范标准将正式实施。
6月24日,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这是国内出台的第一个关于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专门规范,该规范将从7月1日起实施。规范明确规定,主播向商家、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等提供的营销数据应当真实,不得采取任何形式进行流量等数据造假;禁止主播诱导用户绕过合法交易程序在社交群组进行线下交易等。
除此之外,中国商业联合会发布通知,要求由该会下属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牵头起草制定《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等两项标准。这是行业内首部全国性标准,将于7月发布执行。通过制定实施两项标准,有利于引领和规范我国直播购物和网络购物行业的发展方向,杜绝直播行业乱象、重塑行业生态,提升新零售行业的技术管理水平,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于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对于所有的公职人员,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共同违法责任承担、从轻或者减轻情节、从重情节、违法所得追缴、政务处分自动解除等方面,作了统一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严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与此同时,对于不同类型的公职人员,根据其身份、职业等特点,在处分后果上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以保证政务处分的有效性。
●新《森林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森林法》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将森林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取消了木材运输许可审批、限制出口珍贵树木或者其制品、衍生物审批,调整了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范围等规定。
●时隔四年再修订 《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施行
新修订的《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首次将差异化管控的成熟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条例规定,对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企业,按照其污染治理水平、污染物排放强度、企业管理水平、交通运输方式等进行评价和绩效分级,实施应急减排差异化管控。
对排污许可进行分类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登记管理。
条例条例还进一步加大违法处罚力度:重点排污单位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等,最高可处二十万元罚款;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篡改、伪造数据或者出具虚假监测报告,最高可处五十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资质认定证书。
●两项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将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和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医学检验危急值获取与应用技术规范》《五米以下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范》两项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均于7月1日起实施。
医学检验危急值是指临床若不及时进行干预,可直接危及患者生命的实验室检测值,是保证患者安全的重要指标。《医学检验危急值获取与应用技术规范》确定京津冀地区的危急值项目20项,同时进行了分层设置,包括基础危急值项目15项,建议危急值项目5项。该标准对三地上千家医疗机构危急值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填补了该领域标准空白。
《五米以下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范》总结了辖区内5米以下小型营运船舶的检验经验,吸收了小型船舶在检验技术要求领域的先进成果,在国内缺乏5米以下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要求情况下,使京津冀区域在检验方法上得到统一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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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将调整
自2020年7月1日起,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调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有关事项,调整范围为在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按照省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石家庄(不含辛集)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6980元测算,省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19245元,最低不得低于3849元。
●秦滨高速(秦唐段)、京哈高速(河北段)将分别采取限制交通措施
7月1日0时至8月31日24时,在G0111秦滨高速(秦唐段)采取限制交通措施。限制措施实施之日起,在G0111秦滨高速(秦唐段K0-K161)通行的中重型货车、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最高时速限制为80公里/小时。且该路段将禁止中重型货车、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占用左侧车道行驶,一律在右侧行车道依次行驶,正常通行状态下不得借用左侧机动车道超车。
7月1日0时至8月31日24时,在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K48-K63、K102-K262)采取限制交通措施。限制措施实施之日起,将全天24小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五轴(含)以上及车长12米以上货运车辆通行。所述车辆拟通行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K48-K63、K102-K262)的,需选择绕行G0111秦滨、S41唐曹、S64唐港高速公路、G25长深高速公路或102、205国道。
●邯郸4家三级医院将实施医保DRG付费模式
7月1日起,邯郸市中心医院、市第一医院、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总医院4家三级医院将正式实施DRG支付方式改革。
DRG付费是根据患者的临床诊断、年龄、合并症、并发症等因素,把治疗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相近的患者划分到相同的诊断组进行管理,将患者治疗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定额的形式提前支付给医院。
对于适合的病例,用DRG打包付费,费用标准明确、范围清晰,患者治疗方法确定以后,医院、医生、患者、医保方都可以知道要支付多少。使用此模式后,医院的盈利模式将从过去的以销售药品和耗材为主,变成加强内部控制、降低成本、提高医疗质量才能获利的模式,能有效避免过度医疗,降低群众看病就医的费用,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医保、医院、患者三方共赢。
●邢台两部新《条例》将实施
《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邢台市城镇供水用水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
《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提倡建立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采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送达和表决。业主委员会成员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领取一定的津贴。条例还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行为做出禁止规定,如禁止破坏或者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禁止侵占绿地,损毁树木、绿化设施;禁止使用地锁、石墩、栅栏等障碍物占用公共道路、公共停车泊位,违反规定停放车辆等。
《邢台市城镇供水用水条例》规定,建设工程配套建设的供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交付使用;市政、绿化、景观、环卫等公用事业用水,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雨水、引江水和地表水,使用城镇公共供水的,应当计量缴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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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将施行
《承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共6章49条,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网约车经营行为和权益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3年;网约车车辆经营许可期限为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首次注册之日起不超过8年或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不得擅自转让;鼓励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车辆应是本市号牌且登记注册的5座(含5座)以上,7座(含7座)以下乘用车等。
办法还规定,网约车不能从事巡游运营,巡游出租汽车可以从事网约车运营,但应当经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石家庄主城区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将恢复原价格
石家庄从4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主城区(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7月1日起恢复原价格。
●保定两部《条例》将施行
《保定市禁牧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禁牧区域内禁止放养羊、牛,移动封禁设施,非法野外用火,违反条例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保定市河道管理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采石、爆破、挖筑鱼塘、开展水上旅游等应当经行政审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禁止建设住宅、商业用房、倾倒废弃物、设置拦河渔具等。违反条例规定,将受处罚。
(河北新闻网综合人民日报、中国消费网、人民网等,编辑郑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