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吕若汐)近日,河北张家口怀安县网民刘先生在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反映,他在怀安县车管所申请退还摩托车驾驶证考试费用,但至今已有10个月仍未退还。对此,怀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工作人员回应,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未及时将驾考费用退还。目前这名工作人员已被辞退,这笔驾考费用已退还给刘先生。张家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表示,已对怀安县交警大队车管所进行通报,下一步,市交警支队将在全市交警系统开展为民服务方面的“大排查、大调研”工作,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
据刘先生介绍,2016年8月,他在怀安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报名参加摩托车驾驶证考试,缴纳了300元报名费,并顺利通过了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当年11月,刘先生在参加科目四考试时,车管所工作人员告诉他,全市已暂停办理摩托车驾驶证业务,恢复时间未定,让他回家等消息。就这样,一等就是三年,去年8月中旬,刘先生再次前往车管所询问摩托车驾驶证考试事宜,得知尚未恢复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于是,刘先生向怀安县交警大队车管所申请退款,要求退回当初缴纳的300元驾考费用。“车管所工作人员跟我说,这笔驾考费用已在报名当年上交给上级部门,申请退款要向上级提出申请,所需时间长,让我等等。”刘先生说,但10个月过去了,他至今未收到这笔驾考费用。
对此,记者咨询了怀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王警官。据王警官介绍,去年12月,怀安县交警大队将刘先生当年的报考材料及退款申请上交到张家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今年1月,市交警支队财务科将这笔驾考费用拨付给怀安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当时,正值疫情防控,业务工作量大,这名工作人员未及时将驾考费用退还给刘先生。”王警官说,现已对这名工作人员予以辞退,并将300元驾考费用退还给刘先生。王警官称,怀安县交警大队将在全县范围内对因政策调整导致未完成摩托车驾驶证考试的人员进行排查,一经核实,将立即退还其考试费用。
张家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马主任表示,得知此情况后,市公交局交警支队长立刻带队展开调查,“情况核实后,支队队长对刘先生当面道歉,取得了刘先生的谅解。此外,市交警支队在全市对怀安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展开通报。”马主任表示,下一步,市交警支队将举一反三,查找为民服务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在全市交警系统开展为民服务方面的“大排查、大调研”工作,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