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出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组建县域医联体 实行村医乡聘制
年底前,全市所有村卫生室的人员、财务、药械、业务、准入退出、绩效考核等统一由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利用3年时间实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戴绍志)日前,沧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采取五项措施,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全面深化医联体体制机制建设。医联体由区域内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组成,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医保基金打包支付,构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为群众提供疾病诊疗和健康管理服务。在城市,由牵头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康复机构等组建城区医联体;在县域,由牵头县级医疗机构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组建县域医联体。
全面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到2020年底前,全市所有村卫生室的人员、财务、药械、业务、准入退出、绩效考核等统一由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建立健全村医准入条件和持续发展长效机制,保障村医合理收入,足额发放村医各项补助补贴。新进乡村医生须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等执业资格,依法注册后在规定范围内执业。实行村医乡聘村用制度,乡镇卫生院与符合条件的村医签订聘用合同,实现所有行政村配备1名村医全覆盖。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条件,利用3年时间实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扎实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巩固贫困人口、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扩大覆盖面,提高服务质量。根据签约居民健康需求,家庭医生团队依规依约提供基础性和个性化签约服务,优先提供预约、转诊服务。病情稳定的签约居民,基层医疗机构可沿用上级医院处方,对经医保认定的慢性病患者可开具不超过2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确保居民在基层用药便捷。
确保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继续实施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选派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等业务骨干到县级医院服务,每批派驻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扎实开展贫困县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春雨工程,选派二级以上医院骨干挂职乡镇卫生院副院长,挂职时间不少于1年。鼓励副高级以上职称医师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设工作室,探索设置基层卫生特设岗位,提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共享优质资源,鼓励实体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延伸服务链条,为常见病、慢性病提供线上复诊、用药指导、随访和药品配送等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