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亿元!石家庄消费券来了
6月21日和7月4日分两批次在支付宝、银联云闪付两家平台发放
燕赵都市报讯(燕都融媒体记者李春炜)6月18日,记者从发放“石家庄消费券”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活消费需求,经石家庄市委市政府认真研究决定,自6月21日在全市发放“石家庄消费券”。据悉,消费券将于6月21日和7月4日分两个批次发放,分为普惠型消费券和定向型消费券两种类型,累计发放1.1亿元。
据介绍,普惠型消费券包含商场消费券、餐饮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汽车消费券等四大类,共1亿元。定向型消费券面向工会会员定向发放,共1000万元。1亿元普惠型消费券由阿里巴巴(支付宝)、银联云闪付两大平台发放。阿里巴巴(支付宝)平台发放商场类消费券5000万元,超市(便利店)消费券2000万元,餐饮消费券1000万元。银联云闪付平台发放汽车消费券2000万元。1000万元定向型消费券由石家庄市总工会向工会会员发放。
首轮“石家庄消费券”发放将于6月21日9时启动,消费券有效期截止时间为6月30日24时;第二轮发放活动于7月4日20时启动,消费券有效期截止时间为7月30日24时。汽车消费券于6月21日9时发放,领取截止时间为7月30日,核销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消费者可登录支付宝首页,进入“卡包”—“石家庄市消费券”选项后,领取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和餐饮消费券,汽车消费券可在云闪付APP上领取。
消费券面额。商场消费券设置50元券、100元券、150元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设置10元券、20元券;餐饮消费券设置20元券、40元券、80元券;汽车消费券为加油券,金额设置500元、1000元、2000元。购买符合要求的车辆都能抽到一张汽车消费券,抽完为止。
其中,商场消费券、餐饮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按照1∶4的比例配套使用,实际消费金额必须满足消费券面值4倍及以上才能核销,逾期未使用的消费券将收回。汽车消费券须在指定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进行消费。结算时使用云闪付APP选择消费券,自动扣除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