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更多面对的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更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相应地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更重。”
树立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前提是牢固树立制度意识,自觉维护制度权威。只有发自内心尊崇制度、敬畏制度,养成按制度办事的习惯,才能更好地发挥制度化解矛盾、构建秩序、引导行为的积极作用;只有在全社会普遍树立起制度权威,使制度规定成为刚性约束,才能确保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制度没有例外,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加强系统集成,完善治理结构。“欲筑室者,先治其基。”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基础性工程是搭建“四梁八柱”的制度框架,建构科学的制度体系和治理结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十三个坚持和完善”,是对我国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的整体性布局,也是新时代推进“中国之治”的系统性工程。要认真贯彻全会战略部署,深入分析、研究各项制度、措施之间的关系,科学认识、把握它们之间的联系,在此基础上系统集成、协调联动、合理布局。
健全运行机制,优化治理功能。“小智治事,大智治制。”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通过有效的运行机制实现的。要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在健全运行机制上下功夫。对于已经建立制度框架的要继续巩固完善,推动高效运转,形成长效机制;正在探索的要努力在建章立制上实现突破;有待谋划推出的要对接总体方案,守正创新、周密部署,加快形成运行合理、功能齐全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强化监督考核,严格制度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压实执行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督责任。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执行方式,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动制度一体执行。加强监督,坚决杜绝制度执行中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建立制度执行考核奖惩机制,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激发各级干部执行制度的积极性主动性。(陈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