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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编制!河北最新教师招聘岗位表来了,抓紧报

2020-06-08 00:15:45 来源:河北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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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速览

>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公告

>唐山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网络招聘公告

>大名县公开选聘教师的公告

>广宗县2020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简章

>2020年涉县公开选聘高中教师、职教中心实习指导公告

>2020年安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关于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学生工作人员公告

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公告

我校于1月份发布了辅导员、教学科研和管理教辅岗位招聘公告,因疫情影响,2月份对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时间进行了推迟;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将招聘公告进行更新,我校2020年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其他具体信息以该公告为准。

请广大应聘人员按此公告要求的时间和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应聘。

一、学校简介

河北师范大学具有一百一十八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

二、招聘计划

2020年计划招聘硕士人员45人,其中辅导员38人、管理教辅岗位7人,另有博士学历本科生辅导员1人。具体招聘计划和要求详见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

一般面向国家重点大学(科研院所)优秀硕士、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海外英才。具体要求如下:

1、年龄要求:1)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2)有相应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1) 应届毕业生:要求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或至2020年6月30日仍在择业期内,能与河北师范大学签订就业协议书,原则上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单位为河北师范大学),因疫情影响推迟派发报到证的,可视情况适当延长报到时间。2) 有相应岗位工作经验者:原则上2020年7月31日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正式来我校全职工作。

2、学历要求:硕士学历应聘人员要求: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或最高学历毕业于国家批准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或具有博士点的国/境外名校),并取得相应学位;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均为统招全日制;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硕士学历的学习时间须为2年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3、英语水平:达到国家英语四级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其他语种达到同等水平),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或有1年及以上留学经历的毕业生可不用提供国家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4、政治面貌及学生干部经历要求:应聘辅导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并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主要包含:班级中班委委员、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学院或学校团委、学生会(社联)部长及以上职位等。已有三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者可不用提供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5、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

6、不得应聘的情况:受过党纪行政处分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应聘

(一)报名方式

请所有应聘者登录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ebtu.edu.cn/)。点击网页右下角“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有关应聘资料,进行岗位申请。可参阅附件5-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招聘系统使用说明。若之前已进行过线上报名的,且报考志愿无变化的,本次不再进行重复报名。通过“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认真考虑并选择报考岗位,该报考岗位应与个人填报的“河北师范大学招聘报名表”表中第一志愿岗位一致。

(二)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需同时将报名材料和佐证材料扫描件按要求依次排序并打包发送指定报名邮箱:rcb@hebtu.edu.cn。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硕士学历相关岗位提交材料说明。如未提交电子材料或所提交电子材料不全,相关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若之前已提交过纸质版报名材料,且报考志愿无变化的,可不用提交报名材料电子版。填报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招聘报名表时,应聘人员每人限报3个岗位,原则上,学校将按第一志愿岗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录用。如遇特殊情况(如:应聘者第一志愿不符合岗位要求等),学校会根据应聘者的本身条件,按其第二岗位或第三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考察。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自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

学校首先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察面试阶段。招聘面试考察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将通过河北师范大学官方网站、人事处网站等媒介进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官网、人事处官网。

六、面试考察

硕士学历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将于6月下旬-7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布公告为准)进行公开招聘工作。具体安排请关注河北师范大学官网和人事处官网。

七、需说明的事项

1. 我校本次招聘的毕业生,硕士学历人员使用学校控制数管理,人事、组织关系和相关待遇将按照河北省人社厅和河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博士学历人员办理入编,享受博士学位青年学者的相关标准待遇。

2.报名材料提交或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自然取消其应聘资格。

3.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4.我校教职工(含各附属单位职工)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请主动向人事处报备,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另向组织部报备,人事处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报学校纪检委(监察处)备案。符合报备范围的我校教职工须在相关应聘人员应聘报名后5日内主动报备,并填写附件6-河北师范大学本校教职工报备表,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5.本招聘方案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张老师 祝老师

联系电话:0311-80789111 80789895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050024

详情登录

http://rsc.hebtu.edu.cn/a/2020/06/03/99AA597388AD4B7E820AC465F6B46D22.html

唐山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网络招聘公告

一、学校概况

唐山学院地处中国近代工业的摇篮、素有“京东宝地”之美誉的河北省唐山市,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二、招聘计划

唐山学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60名,具体岗位详见《唐山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网络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引进待遇

高层次人才(杰出博士、优秀博士、学科/术带头人等)实行“一事一议”,由双方协商确定引进待遇。普通博士执行以下待遇: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之前。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网络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五、应聘方式

请将本人简历及人才应聘报名表投递至电子邮箱:tscrsc@163.com,邮件名称为“博士:姓名-应聘专业-毕业院校”,与列表相近专业同样欢迎投递简历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315-2792216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大学西道9号(邮编063000)

六、考核方式

疫情期间将视具体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考核形式。考核合格者,及时办理入编手续。

七、相关政策

1.具体选聘流程和相关政策参照院发〔2020〕41号《唐山学院2020年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执行。

2. 用工形式:事业编制。

详情登录

http://www.tssydwzpw.com/web/wenjian/20200604162639.html

大名县公开选聘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全县教育事业发展,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人社〔2011〕31号)和《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知》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为大名县第一中学公开选聘高中教师20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大名县第一中学位于大名县天雄路西段,属大名县教育体育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工作采取统一选聘方式,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选聘岗位、人数  

2020年大名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高中教师20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3名、物理3名、化学2名、历史1名、政治2名、地理1名、生物1名、美术1名。 

四、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五、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2年06月10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4年06月10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户籍不限; 

9、学历及资格要求: 

(1)学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①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②“双一流”和“名校英才入冀计划”人才引进院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③国家或省属重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美术岗位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美术学类毕业生(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执行),不限制师范类专业。 

(2)教师资格证要求: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按照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门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考生报考时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则按照教师资格证进行报考。对于高校毕业生,如报考时尚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 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先行报考,聘用后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终止。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即2018年和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回避规定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0年06月01日—6月09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06月10日至06月11日,8:30—12:00,14:30—17:30。

3、现场报名地点:大名县北京路西段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口东侧大厅。咨询电话:0310-6586125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报名人员自觉佩戴防护口罩,做好防护措施,服从在工作人员安排,按顺序报名,排队间隔距离在1.5米以上,14日内有发热现象的不得报名(医疗部门出具非新冠肺炎病毒证明除外)。 

4、提交材料: 现场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居民身份证; 

(2)2020年度大名县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证明等相关材料; 

(4)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对于高校毕业生没有教师资格的,一年试用期内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5)近期免冠蓝底1寸照片7张;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测评通知书,领取测评通知书时间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测评 

1、测评要求。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测评通知书》。应聘人员应按照《测评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评。同时携带《测评通知书》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测评方式。测评采取讲课方式,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测评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测评成绩当场公布。讲课前现场备课时间20分钟,同一岗位讲课题目相同。 

3、测评考察内容。测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测评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分在同组、同场测评。应聘人员抽签决定测评顺序,测评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较多(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先进行笔试,笔试由县人社局指定专人负责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命题并签订保密协议,笔试内容保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内容,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设最低分数线60分,各岗位笔试成绩前30名进入测评,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测评,60分以下人员取消测评资格。笔试时间、地点、成绩、相关要求和进入测评人员名单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测评命题。为保障公平、公正,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负责委托有资质高校或考试机构命题,并签订保密协议。讲课范围提前告知应聘人员,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6、邀请评委。由大名县人社局指定专人负责聘请异地评委并签订保密协议。评委7人组成,评委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和专业水平,有面试工作经验;(2)作风正派、处事公道、严守工作秘密;(3)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7、测评打分。评委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7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的测评成绩。 

测评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及拟体检人员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测评成绩×60%,不增加笔试环节的测评成绩即为总成绩。 

8、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学科选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各岗位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加试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仍相同,由大名县公开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另行加试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医院由选聘教师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学科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按学科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大名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大名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列入财政全额开支,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需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方可流动。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选聘程序的时间安排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由公开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实施公开选聘教师防控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公开选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五)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相关选聘环节的起止时间安排适当调整。 

咨询电话:0310—6586125(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310-6512388(大名县监察委) 

详情登录

http://www.daming.gov.cn/xwzx/gggs/202006/t20200601_1335633.html

广宗县2020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简章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广宗县第一中学教师共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统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0日后出生);

4.学历、专业要求:

(1)国家“双一流”大学应往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要求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学科一致;

(2)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10所大学应往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要求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学科一致;

(3)应往届普通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

5. 往届毕业生应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广宗县2020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

年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失信被执行人;

4.在编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6月3日—6月9日在“广宗发布”“广宗就业招聘”微信公众号、邢台人才网(www.xtrcw.com)、广宗县人民政府网(www.gzx.gov.cn)发布选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9:00至6月16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6月11日9:00至6月17日17:00。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邢台人才网(www.xtrcw.com)。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网上缴费操作,报名费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面试

1.面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面试时间和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2.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对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面试成绩,按照报考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如学历相同,加试确定人选。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分别在同组同场下由同一组评委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6人为一组在考点显著位置即时向考生公布。

(四)资格复审

面试后,需对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面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其他核实应聘资格所需的证件、材料;自行打印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限8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报到证;限1年内提供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到期未提供者,用人单位解除其聘用合同。经资格复审,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体检和考察;对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县人社局根据选聘方案规定和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宗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在公示过程中,被反映有严重问题的,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人选按报考同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被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待遇

新聘人员全部实行聘任制,列入事业编制、财政供养,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签订聘用合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的面试时间确定后将在报名网站统一公告(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本简章由广宗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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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涉县公开选聘高中教师、职教中心实习指导公告

为促进涉县教育事业发展,充实人才队伍力量,根据《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招聘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研究意见,决定公开选聘高中教师、职教中心实习指导20名,全额财政经费保障,专业技术岗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单位概况

本次选聘的学校均为涉县教体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选聘原则

根据各学校人才需求,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综合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岗位、人数

本次选聘高中教师、职教中心实习指导共20名,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其中:

高中教师17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2人。

职教中心实习指导3人。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即2018年和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2年6月10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0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

6.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7.学历及资格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

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②“名校英才入冀”计划引进范围中的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③全国部属、省属重点师范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不限户籍。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2)职教中心实习指导岗位

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②“名校英才入冀”计划引进范围中的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不限户籍。应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对职业资格证要求详见附件3)。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未取得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按专业要求报考;以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药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报考的人员,聘用后应当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职教中心实习指导岗位选聘计划表》。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2020年本次选聘所有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对教师资格证要求如下:考生报考时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则按照教师资格证进行报考。对于高校毕业生,如报考时尚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行报考,聘用后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涉县在编教师不在本次选聘范围;

4.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实行回避。

(四)选聘岗位的条件和相关说明

1.选聘岗位要求按《2020年涉县公开选聘高中教师、职教中心实习指导岗位信息表》《高中教师岗位选聘计划表》《职教中心实习指导岗位选聘计划表》确定。

2.依据冀人社规〔2016〕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新聘用到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相应行业或系统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除外。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发布公告:2020年6月5日至6月15日,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2.选聘方式:采取到相关高校、人才招聘会现场宣传、网上宣传,并在指定地点现场测评的方式进行选聘,报考考生赴指定地点统一参加选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6月1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向县教体局邮箱(rsknjf@163.com)进行网络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从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好后按照公布的岗位及条件报名。

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3.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详见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公告。

提交材料:(1)居民身份证;

(2)《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生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报名,但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报到证的证件,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4)未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协议书、报到证;

(5)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职业)资格证。对于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应在一年试用期内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6)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蓝底照片4张;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参加测评人员,发放《测评准考证》。

5.开考比例:本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测评

1.测评要求:应聘人员应按照《测评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测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测评方式:测评由两部分组成,具体包括说课和答辩。测评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部分满分70分,答辩部分满分30分。测评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或其中一项成绩为零的不得进入下一个选聘环节。测评时间总共为15分钟,每名考生说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同岗位同场次所有应聘人员的说课和答辩均为同一内容。在测评现场设立候考室、备课室、说课答辩室。考生说课答辩题目现场拆解,由考生先在备课室备课,每名考生备课时间为20分钟。

3.测评考察内容。测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和创建新课堂理念等方面是否适合从事教师工作。

4.测评分组:根据应聘者报名情况依据应聘岗位进行分组。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测评。如果同一岗位进入测评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之比超过10:1的,则在测评前加试笔试,笔试成绩只做筛选不计入总成绩。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进入测评人数与各岗位选聘人数10:1的比例确定进入测评人员。测评当天,应聘者按随机抽取测评顺序进行说课和答辩,测评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5.测评打分:每组由7名评委组成,评委对考生的说课和答辩分别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说课和答辩均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该部分成绩。

6.成绩计算:测评成绩=说课成绩+答辩成绩。测评结束后,测评成绩在测评地点统一公布。

7.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选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说课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县公开选聘教师、实习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医院由县公开选聘教师、实习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同岗位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五) 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凡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同岗位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 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测评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说课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校顺序的,由县公开选聘教师、实习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首聘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及未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解除聘用。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严肃各项纪律,所有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如有违反,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如有直系、旁系亲属报考,涉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主动申请回避。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参加报名、测评、体检、考察、选择学校等相关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均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五)报考人员要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作弊违规的、不到岗工作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此次选聘结束后出现选聘岗位人员空缺的,空缺数不再另行组织选聘和招聘考试。

(七)本选聘方案实施前,由涉县公开选聘教师、实习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研究制定公开选聘活动防疫指南并严格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确保公开选聘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八)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咨询电话:涉县人社局 0310-3893082   

涉县教体局 0310-3891619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涉县纪委监委0310-389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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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人社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等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统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20名。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20人。其中:安平中学教师19人;安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职员1人。具体的招聘单位、人数、条件,详见《2020年安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2020年安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8月30日前取得);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⑤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⑥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条件要求:

1、定向招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范围:符合岗位要求、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期满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3日;

2、定向招聘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人员范围:符合《衡水市大学生退役士兵优先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文件(衡征)〔2014〕2号)之规定人员。即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限于2012年从衡水市应征入伍且入学前户籍在衡水市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13年及2013年以后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以及当年被高校录取的新生,招聘当年取得相应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教师岗位要求持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或者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一致或相近。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被聘用后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须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招录岗位依据2020年安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予以确定(详见附件)。

五、发布公告

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10日通过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录人数、岗位及各岗位要求等相关信息。考生应及时关注公众号,招聘各环节通知将通过公众号发布。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照招聘各环节通知进行的,后果自负。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因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聚集,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www.hebjob.com/s/22137考生电脑端登录网址,直接跳转至报名页面,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咨询电话:0318-7581066。

(二)报名时间:2020年6月11日9:00—2020年6月13日17:00止,共3天。

网上初审截止时间:2020年6月14日17:00。

(三)网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网上报名证件审核与选岗环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凡发现网上填报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问题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规范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者报名信息提交后,进入“待审核”状态。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资格审查结果。请报考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关注初审状态;“审核通过”的,不能再进行修改;“审核驳回”的,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初审状态为“未通过”的不能再进行修改。(注:由于考生年龄不符、专业不符、学习形式不符等情况未通过的不能再进行修改)。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各单位各岗位招录条件,由于考生自身原因出现填报岗位错误、弄虚作假等,取消其报考资格!考生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

4、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对于审核状态、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面试等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为高效利用招聘指标,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2:1比例的,把相应空余指标调整到其他岗位。

七、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笔试、面试分教师岗位类和非教师岗位类。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公众号通知。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概念等内容),满分为100分;非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48小时后登录报名网址进行自主查询。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公众号通知。

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本次招聘面试教师岗位采取说课方式,非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面试结束48小时后登录报名网址进行自主查询。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与考察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比例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照硕士研究生、本科一批师范类毕业生、面试成绩高者顺序优先。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出具考察报告。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要求考生提供相关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选情况在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十、审批聘用、待遇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县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被聘用的考生最低服务年限五年,教师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内只能在本县教育系统内部流动。

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安平县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十一、特别提示

疫情尚未结束,防控不能松懈,凡报名考生需提供健康证明或健康码,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区考生还须提供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广大考生应对其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的,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一)本次招聘中涉及的年龄截止时间为 2020年6月13日。

(二)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入职等环节,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对于社会上组织的辅导班或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四)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或递补的,后果自负。

(五)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8-758106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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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关于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解决我县职教中心和阜中教师紧缺问题,经阜平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1、本次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坚持面向社会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专业及基本条件详见附件一《 阜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师工作,且能够适应艰苦地区生活、工作环境。

5、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司法机关正立案侦查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8:30-2020年6月10日17:30

咨询电话:0312-7225262。

采取扫码报名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阜平县职教中心:若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岗位招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所报岗位要与附件一《 阜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中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程序:1、下载附件二《阜平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要求:不要改变表格格式,把电子版像片粘到照片处,最后一行不用填写)填写好后连同电子版像片(大小390×567,不超30KB,jpg格式,以本人姓名命名)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发送到邮箱fpxzpbm418@163.com。2、扫码附件三进钉钉阜平县职中教师招聘群(要求:①、进群后修备注为姓名+手机号,报名结束后若没改将移除。②、进群后不要随便拉人,不得发放与本次招聘无关的信息,一经发现移除该群,③、后续通知在此群发放,不再电话通知,各参加招聘人员要时刻关注该钉钉群。④、只有完成第一步才会确定进群)。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二)笔试:

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请有关专家命题。

1、笔试内容:

阜平县职教中心: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教育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育心理等。两科合并一张试卷,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取消后续资格。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分岗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尾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面试。

阜平中学:考试内容为现行应聘阶段本学科基本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数超岗位数2:1比例时,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分岗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尾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2:1比例时全部进入面试。

2、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考试结束后通过机读形式登统。

3、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进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无准考证不准入场,无身份证的可先入场考试,待结束后到考点办进行拍照备查,拒不拍照备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开考后30分钟禁止考生进入考场,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

4、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阜平县职教中心:本次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同一专业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天、试讲同一内容。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阜平中学: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在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科高一年级的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每人用时20分钟(准备10分,试讲10分)。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应聘资格。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面试时,所有面试考生只准报抽签序号,不得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面试考官聘请专业人员担任,并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有效得分。

(四)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阜平县职教中心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学历高者、具有一定在职业教育相关机构或团体从业经历的、有教师资格证者、持有职称资格或技能比赛奖励证书者,年龄小者,阜平籍者。阜平中学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者、学历高者、职称资格证、年龄小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由考生直接交体检机构;体检不合格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时间另行通知,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

(五)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提供本人档案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能按要求提供的则视为自动弃权。

(六)公示

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办公地点和县政府门口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在体检、考核环节不合格或在此期间本人自愿放弃的及在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而空出的岗位,分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依照优先进行体检的顺序进行。

招聘过程中如遇其他特殊情况,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聘用及待遇

阜平县职教中心:录用通知发出之日起最晚15个工作日录用人员要与阜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由于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期限(二十天内)内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录用资格。

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期期限(服务期限)为5年。合同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或解除聘用合同。  

工资待遇:包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绩效工资、奖励绩效工资四项。人均应发工资(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本科生人均4500元,研究生人均5000元;专技十二级人均5500元;专技十一级人均5800元;专技十级人均6500元;专技九级人均6800元;专技八级人均7300元;专技七级人均8300元;专技六级人均9000元;专技五级人均10000元。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按实发工资的90%发放。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阜平中学:1、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签定聘用合同,并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及时向同级人社部门备案,确定劳动关系。服务期为五年,其间被聘用人员不得参加各类公开招聘(招录)考试,服务期满后方可流动。合同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期满后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双方协商决定续签或解除合同。

2、被聘用人员实行月薪+津贴,具体工资待遇见附件四《阜平中学2020年招聘教师工资待遇》。对没有在高中段学校任教经历和未满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往届毕业生,待遇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各类聘用人员月薪均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月薪含底薪和绩效两部分,底薪按所对应学历、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专技5级、工作时间(应届毕业生按当年、往届毕业生按三年)三个条件进行计算,其余部分为绩效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根据《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扩面续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冀人社发【2019】37号)文件精神纳入企业参保系统。担任班主任及教研组长的,按所在学校的规定享受相关津贴及课时补贴。

3、为住房困难教师提供住房补贴,每月500元。

五、其他相关事宜

招聘工作工作纪律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聘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执行。

监督咨询电话:

阜平县人社局:0312-7225262

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0312-7225426

详情登录:

https://www.hebd.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bdrsw/index.jsp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2020 年公安专业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 10 名工作人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隶属于河北省公安厅,属于财政定额补助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实施专科层次高等公安职业教育和公安民警在职培训。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面试、考察、体检、体测、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2020 年公安专业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30 周岁(1990 年 5 月 31 日至 2002 年 5 月 31 日

期间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 35 周岁以下(1985 年 5 月

31 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人数

2020 年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 10 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 2020 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件 1)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 2020 年 5 月 31 日。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8时— 6月15日24时

报名电子邮箱:hbjyzp@126.com

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下载填写《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 2020 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2),并将本人笔试成绩证明、报名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还未颁发毕业证与学位证的,需由学院以上单位出具已毕业并授予学位的相关证明)、由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报名邮箱,报名成功以收到报名邮箱

发送的确认回执为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招聘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前携带本人网上报名回执、笔试成绩证明、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和应聘岗位相关证书的原件(上述材料均需准备复印件一份)、近期 1 寸免冠彩色照片 4 张,到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并开展资格审查(还未颁发毕业证与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由学院以上单位出具已毕业并授予学位的相关证明原件)。

资格审查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汇新路 2 号,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政治处人事科(办公楼 402 室)。

资格审查时间:2020 年 7 月 1 日 9 时至 17:30 时(时间如有变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未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不再另行确认。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自愿放弃应聘资格的人员均不纳入递补范围。

(三)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资格审查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六、笔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成绩使用 2020 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录用公务员考试成绩,不再另行组织笔试。

(二)面试

面试由河北省公安厅、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闱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案、面试地点在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告。

面试时间:2020 年 7 月 2 日至 3 日(时间如有变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

面试形式为说课,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采用“体操打分”法,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60 分。面试当天,在面试现场张贴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网站发布面试成绩。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总成绩,满分 100 分,最低合格分数线 60 分。其中,笔试成绩占 40%、面试成绩占 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后,如纳入体检人员范围,未经招聘单位同意,不得选择其他单位就业。

七、体检、体测、考察与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 1:1 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体测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体测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等规定执行。

体检、体测均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单位对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体检、体测、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由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体检、体测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ebsj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 7 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 12 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五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聘用期满后不再续聘。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招聘过程中进入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体测人员名单等事项将通过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ebsjy.com )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208611 0311-89653226(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政治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9653215(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纪委)

十、有关要求

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人员,需提供自报名截至日至资格审查日期间个人健康信息码连续打卡记录,确保无疫病感染情况。

详情登录

http://www.hebsjy.com/index.php/Index/newsInfo/name/news/id/102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选聘73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邢台职业技术学院。主要职责:教学。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拟选聘工作人员73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0人、硕士研究生63人。具体要求详见《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见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附件1: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学院地处邢台,缺乏区位优势,引进高层次人才难度较大,电气、车辆、建筑、计算机等工科专业人才社会供不应求,目前学院积极争创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急需选聘一批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建设学科(465个)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2019年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或前200名(需取得全额奖学金或者半额奖学金)的国(境)外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pc.edu.cn/)发布招聘信息;到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科研院所官方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到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校园双选会、招聘会以及相关部门组织的“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或电子邮箱等方式接收报名,

报名地点: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主楼1201室)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钢铁北路552号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319-2271505

电子邮箱:jxzuzb@163.com,发送邮件时请将标题及附件名称设置为“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双一流建设学科的注明)+学历”格式。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测评考核程序。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学院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专业专家和人力资源专家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或试讲方式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测评考核,对其学习工作经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课堂内容组织及论文、科研、实践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院组织人事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9-2271505(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详情登录

http://www.xpc.edu.cn/info/1155/16404.htm

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学生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学生工作专职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农业大学创建于1902年(清光绪28年),是我国最早实施高等农业教育的院校,河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院校,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共建的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考核(笔试、复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3.身体健康,人格健全,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处罚;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

5.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均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本科起点);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在2020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获得学历学位或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时间,可放宽至教育部或各毕业院校本年度公布的学位授予时间)

6.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1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河北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学生工作专职人员17名,其中保定校区12名、渤海校区4名(工作地点为渤海校区,在沧州黄骅)、秦皇岛校区1名(工作地点为海洋学院,在秦皇岛)。按照教育部4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辅导员应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此次招聘侧重于文科及管理方面的部分专业。另外,鉴于目前学校一线辅导员男女比例失调,入住男生公寓辅导员严重匮乏,为优化辅导员结构,此次招聘以男性为主。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学生工作专职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2020年5月15日通过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优秀人才网(www.youxiuhr.com)、河北人才网(www.hbrc.com.cn)等人才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1)采取电子邮件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00至6月12日17:00。

(2)每人仅限选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学生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学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准备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信、中共党员证明信(证明信需有党委印章及负责人签字)扫描件或照片。不接收与岗位条件无关的材料(如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等证书)。

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暂不提供,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在读成绩单、学校开具的证明等。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暂不能提供认证书的,可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报考人员需将所有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zip文件,并以“XXX岗位XXX报名材料”命名,如“001岗位张某报名材料”,发送到邮箱hbndfdyzp@163.com, 邮件主题按照“XXX岗位XXX”,如“001岗位张某”的格式填写;邮件接收情况系统将自动回复,未收到自动回复者在报名期间请致电工作人员确认。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

由河北农业大学学生处组织相关人员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由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告知,未收到邮件者在报名期间请致电工作人员确认。

应聘人员需在笔试前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与岗位招聘条件相关的全部证明材料原件。经复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方可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二)笔试、复试

1.笔试

不设开考比例,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一律进入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行政管理基本素质与文字综合能力)和岗位能力测试,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及大纲。笔试相关安排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2.复试

原则上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达不到1:3比例的,初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的均进入复试。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组织,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3.总成绩合成

复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复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计算笔试、复试和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环节的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高者确定。

体检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学生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本次招聘的专职学生工作人员为辅导员岗身份实行人事代理,享受校内其他人事代理人员同样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试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人事代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对已经确定为拟聘对象的人员,未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或未按时报到者,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学校通过河北人才网(www.hbrc.com.cn)、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优秀人才网(www.youxiuhr.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本公告中需要另行通知的相关安排将通过网络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河北农业大学网站相关信息,保持电话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0312-7521598、0312-7521511(河北农业大学学生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2-7521300(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

0312-7521306(河北农业大学纪委)

详情登录

http://www.hebau.edu.cn/art/2020/5/14/art_20_22780.html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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