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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评】首张公筷公勺罚单具有示范意义

2020-06-07 03:11:33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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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衢州市江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未配备公筷公勺的饭店开出了50元的行政罚单。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专门针对公筷公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据中新网6月4日报道)

于5月22日起施行的《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规定,“两人以上就餐应当使用公筷公勺或者分餐。餐饮服务机构应当配备公筷公勺或者提供分餐服务。”该《条例》还对违规行为明确了具体罚则。比如,餐饮服务机构未配备公筷公勺或者未提供分餐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个人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然而,此次涉事饭店被查到仍未给顾客配备公筷公勺,执法人员开出50元的罚单,合情合理合法。 

一直以来,推广使用公筷公勺的呼声不绝于耳,尤其是在今年遭遇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公众对文明餐饮和健康生活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对公筷公勺的需求更加强烈。为此,一些地方把开展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写入了文明行为条例。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公筷公勺的配置和使用并不十分理想。一些饭店出于成本考虑,在执行和落实上不积极不主动。

餐饮机构是公筷公勺落实的主体和重点,餐饮机构配置到位了,引导到位了,消费者自然就使用,法规自然也会得到执行。如今,江山市市场监管局对未提供公筷公勺的商家作出处罚。罚单虽小,但作用不小,体现了将分餐公筷等好习惯真正落地的警示和示范意义。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现在,出门佩戴口罩、垃圾分类投放、保持社交距离、推广分餐公筷、看病网上预约等,正在悄然成为良好社会风尚。这些健康文明的做法要推广开来、坚持下去。”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好习惯、新风尚更要常态化。期待这样的“执法”多起来,倒逼餐饮企业配备公筷公勺成为一种自觉,更期待消费者对公筷公勺重视起来,共同打造安全文明就餐环境,养成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贾梦宇 )

责任编辑: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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