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潘文静)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2020年全省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工作,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日前印发《全省2020年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工作要点》。
要点明确,2020年河北省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工作要按照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2020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要求,通过建立“一个体系”,健全“三个机制”,抓好十二项重点工作,推动全省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个体系”为自然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完善自然灾害管理体制,按照分级负责、分工负责的原则,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推动全省形成自然灾害防治的工作合力。
“三个机制”分别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机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机制、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与常态摸排机制。
要点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河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分类监测预警体系和有关工作制度,切实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分级建立自然灾害风险会商工作制度,综合研判本地区自然灾害风险趋势,为科学防灾减灾救灾提供决策参考;充分发挥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协调优势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优势,加强常态化隐患排查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对本地灾害风险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底数,形成灾害风险普查与常态风险隐患排查业务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
“十二项重点工作”具体包括:发挥好各级减灾委办公室的协调作用,推动全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效开展;持续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建设,督促各工程牵头和参与单位全面落实有关要求,推进工程全面实施;编制“十四五”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十四五”期间防灾减灾工作;开展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按照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工作要求,编制本级普查方案,建立普查工作机制,落实工作队伍;组织开展灾害风险会商,在重要时间节点对本地灾害风险形势和主要灾害趋势进行研判,把握工作主动权;加强灾害监测预警,推动全省自然灾害分类监测和分级预警体系建设;提升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业务能力,充实、完善各级专家咨询队伍,研发风险监测评估方法模型,提升风险监测信息产品的针对性、时效性;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水平,推动部门分类监测和分级预警体系建设,深化灾害监测预警信息互联共享;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加大基层防灾减灾工作力度,强化基层防灾减灾意识;加强对各项具体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促各级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推动工作向基层延伸;推动减灾委成员单位防灾减灾工作落实,编制各级减灾委成员单位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开展对涉灾部门的督导检查,推动各部门防灾减灾工作落实;组织好全系统的业务培训,尽快提升全系统的认知能力与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