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张淑会)针对频发的校园欺凌事件,全国人大代表,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籍涛呼吁,反对校园暴力、防控校园欺凌,不仅是法律层面的问题,更需要政府、学校、家庭、学生及其他社会主体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做到事前防控、事后矫正。
“应立法明确界定校园欺凌行为。”籍涛代表说,目前我国尚未从立法层面对校园欺凌行为进行界定,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虽然引入了欺凌的概念,但对哪些行为是欺凌、其认定标准是什么等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应结合教育理论、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以及学生的群体特点,对于校园欺凌进行立法定义,可以采取概括加列举的方式,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或反校园欺凌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明确规定。
籍涛代表建议,治理校园欺凌还要建立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防控协作机制,由公安、司法、社区、学校等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流程和举措。要加强学生人格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学生面对欺凌时能够积极、正确地应对并寻求帮助。同时,应高度重视乡村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的欺凌行为防控,将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提升乡村学校的教学和管理水平,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