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制作: 河北日报记者方素菊 郝东伟
如何让更多一线职工的创新成果得到推广应用?李征代表建议——
破除职工创新成果转化“拦路虎”
李征代表。 本人供图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稳定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这让全国人大代表、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唐山供电公司二次检修中心副主任李征非常兴奋,他认为这将进一步激发一线职工的创新意识和推动职工创新成果转化。
“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已蔚然成风,一线职工的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但在转化过程中却遇到不少‘拦路虎’。”李征代表说。几年前,他的一位朋友研制的一项创新成果,在市场上非常受欢迎,几家公司专门找到朋友所在的公司,想要大规模生产这种产品。然而,在成果转让过程中,由于缺少相应转让依据,这件事最终不了了之。
朋友的经历让李征代表深受触动,去年一年,他专门就职工创新成果推广转化调研了几十家单位。调研中,他发现,职工的创新成果数量虽然逐年增多,但真正能够转化并推广应用的并不多,不能给企业带来实际效益。
究其原因,李征代表分析,主要是一些企业尤其是国企,对初始创新成果数量要求较高,但对后续成果改进及推广支持力度不够。“一个好的职工创新成果达到能推广应用的程度,是需要不断改进的,然而目前很少有企业建立完善的职工创新成果推广机制。”
此外,职工创新中重复创新现象较多,造成创新资源浪费,导致企业不能保证把有限的资金、资源集中投入到优势项目上,降低了职工创新成果的质量,进而影响职工创新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
科技成果只有同国家需要、市场需求相结合,完成从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为此,李征代表建议,建立完善的国有企业职工创新成果转化考核机制,把职工创新成果推广转化率作为考核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绩效指标,自上而下推动职工创新成果推广转化的效率和积极性。同时,建立完善的职工创新成果立项评估机制,职工创新成果需经过相关专家评估后才能立项,并获得相应资金支持,把没有推广价值和实用价值以及重复创新的成果提前淘汰,提高职工创新的效率和质量。此外,出台相关政策,允许具备推广转化条件的国有企业职工创新成果引入社会资本组建混合所有制公司,畅通职工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渠道。
“职工创新成果转化应坚持精神与物质激励并重。”李征代表说,企业应建立灵活的职工创新激励机制,不断探索岗位分红、项目分红、虚拟股权、限制性股权等多种激励方式,让对创新作出贡献的职工名利双收。(河北日报记者方素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