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贾丽辉 河北日报记者张淑会)5月15日是我国第27个“防治碘缺乏病日”。河北省疾控中心数据显示,2019年全省碘缺乏病监测结果显示,儿童和孕妇食用盐碘盐覆盖率分别是88.79和81.69%,尿碘中位数分别为196.38µg/L和171.31µg/L,碘营养状况均处于适宜水平。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是2.17%,从病情指标及人群碘营养水平看,河北省仍保持碘缺乏病消除状态。
碘缺乏病是由于自然环境缺碘,导致机体碘摄入不足引起的一组疾病和危害的总称,主要包括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方性克汀病等。碘缺乏病对人群健康的主要危害是造成不同程度的脑发育障碍。
据介绍,河北省大部分地区外环境(水、土壤等)普遍缺碘,尤其山区、丘陵、河谷地带、荒漠化地区和河流冲刷地区缺碘较为严重,全省168个县(区、市)中,除5个高碘县(区、市)外,其余163个县(区、市)在全民食盐加碘之前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碘缺乏病流行。
从1995年开始,河北省实施了全民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的政策措施。25年来,碘缺乏病防治成效显著,地方性甲状腺肿大率大幅下降,2000年实现了全省消除碘缺乏病阶段性目标,2010年95%的县消除了碘缺乏病,2016年100%的县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
为做到科学防治,2012年河北省适时调整了碘盐浓度,确定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为25mg/kg,同时为孕妇、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提供30mg/kg碘盐。
虽然河北省儿童和孕妇从省级层面上都达到了适宜水平,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在省级水平上达到了消除水平,但根据连续四年的碘缺乏病监测结果显示,仍有少数县(市)儿童尿碘中位数不足100 μg/L,处于碘营养缺乏状态,个别地方儿童甲状腺肿大率超过5%,也有一部分县(市)孕妇尿碘中位数低于国际组织推荐的孕妇尿碘中位数150μg/L的适宜下限标准,存在碘缺乏风险。
“碘缺乏病是可以预防的。”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防治所主任医师贾丽辉介绍,但是由于外环境的碘缺乏是长期的,不可自行改变的,因此人体碘摄入主要来自饮用水、各种食物和食盐中添加的碘。
补碘最简便、安全、有效的预防方式是食用碘盐。同时,补碘需要长期坚持,一旦停止,碘缺乏病有可能死灰复燃。在缺碘地区,碘盐是人群获取碘的主要来源,如果停止补碘,人体内储存的碘最多能维持3个月,因此要长期坚持食用碘盐。除了长期生活在高碘地区和患有甲状腺疾病(如甲亢)的人群应食用无碘食盐外,其他人群还是要坚持食用碘盐,盲目选择无碘盐和怀疑食用加碘盐导致补碘过量是不正确的。
防治碘缺乏危害,是一项长期工作。据介绍,河北省将继续坚持全民食盐加碘政策,加强居民碘营养状况监测,重视儿童、孕妇、乳母等敏感人群的监测工作。同时,目前防控工作的重点是确保孕妇有足够的碘储备,避免在孕期和哺乳期出现碘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