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5月12日讯(河北日报记者崔丛丛)今天,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保定市莲池区政协原副主席侯跃斌(副处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经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涞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涞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侯跃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涞水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侯跃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保定市莲池区东金庄乡乡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擅自将乡财政所公款借给私营企业进行营利活动,为个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