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监管
一台车一个“身份证”
4月26日,在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污染防治处负责人张建召打开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点击赵王城遗址公园附近的一个工地现场。只见屏幕上立即闪现出6个点,每个点就代表一台车,不同颜色代表不同运行状态。
“每台车都有唯一的‘身份证’。”张建召点开一台挖掘机的标牌解释,比如这台车的号码为3-3DA10862,第一个3指国三排放标准,中间3位指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最后5位是这台车的编码。
目前,邯郸市已编码登记5715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其中像这样安装电子标签的有287台,预计8月底将全部安装电子标签。
“摸清底数后,将大大方便我们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监管。”张建召举例说,比如国二标准的车进入低排放区域,监管平台会立即报警,我们就会通知相关分局赶赴现场查处。而在以前,辖区内有多少车、分别是什么类型的车都底数不清,就更谈不上监管了。
条例首次将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监管范畴。条例实施后,京津冀三地将依托已开展的编码登记工作,共同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目前,河北省已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3.99万台。
今后,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将有啥新变化?省生态环境厅机动车污染防治处处长张伟介绍,像叉车、铲车、装载车等机械,必须经过排放检验合格并取得标牌,将车辆信息录入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管理平台。进出施工场地,还要进行二次登记,在平台进行备案。
此外,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还将禁止进入相关划定区域。河北省各市已于2019年7月1日前全部完成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划定并向社会公布。如果违反规定,将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的出台,填补了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相关罚则的空白,将大大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管理。”张伟表示,6月份将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严查进入禁止区域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河北日报记者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