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问题
雄安新区:法院核发调查令解决权利人“举证难”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吴安宁)雄安新区近日出台《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 为新区建设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提出,将重点关注知识产权案件“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的问题,着力降低权利人诉讼维权成本、缩短诉讼周期、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增强司法保护的实际效果。
针对举证难的问题,适当加大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对于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当事人无法自行取得的证据和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可以由法院核发调查令,授权当事人的代理律师进行调查取证,切实解决权利人“举证难”问题。
针对周期长的问题,《若干意见》提出,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效率,切实增强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便民性和时效性,根据案件类型及繁简程度适用不同的审理原则,对标杆性的典型案件要加快审理进度,及时厘清法律责任,确定市场竞争规则,杜绝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现象发生。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特别是维权系列案件,在厘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庭前、庭后调解,调解成功的力促立即履行,着力破解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周期长”问题。
针对赔偿低的问题,《若干意见》提出,有效提高侵权赔偿数额。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坚持全面赔偿原则,对于情节严重的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依法从高确定赔偿数额,依法没收销毁假冒或盗版商品,以及主要用于侵权的材料和工具,切实加大侵权代价,有效遏制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再次发生,充分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着力破解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赔偿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