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任学光)从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获悉,2020年4月27日起,石家庄市恢复警务站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公告如下: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恢复我市警务站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公告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的态势和群众办理业务实际需要,为进一步便民、利民,我局决定自2020年4月27日起,恢复我市警务站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恢复我市警务站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需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信息的,可就近到居住地附近恢复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警务站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二、办理业务注意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办理业务人员在进出警务站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场所办理业务。
2、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应遵循“一事一人”的办理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
3、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顺序依次办理业务,排队等候必须间隔一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立即离开警务站,不得聚集和逗留。
4、保持警务站环境整洁,严禁乱扔纸巾、口罩和其他垃圾。
三、倡导自助处理交通违法业务
倡导广大市民通过互联网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车主、驾驶人可通过下载 “交管12123”APP或登录互联网交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e.122.gov.cn)自助处理交通违法信息。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