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中央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拟公开招聘33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共4个单位:
1. 中央统战部培训中心。主要承担党政领导干部关于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培训,负责组织开展针对统战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及宗教界、侨界、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的代表人士的各级各类培训及教育活动等。
2. 中国西藏信息中心。负责《中国西藏》杂志的编辑出版,中国西藏网的建设维护。中国西藏网是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之一,目前以中、英、德、法、藏等5种文字和音视频发布涉藏信息,向世界客观全面地展现西藏的历史和现实。
3. 中国新闻社。中央主要新闻单位之一。是以对外报道为主要新闻业务的国家通讯社,以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与中国有关系的外国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国际通讯社。
4. 北京华文学院。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专门招收归国华侨学生的补习学校,是目前中国内地唯一一所专门面向海外华侨华人子弟开展华文教育的专业院校。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统一战线事业;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规守纪;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报考人员应为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派遣时须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其中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的考生。本次招聘不面向留学归国人员;
8.大学本科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6周岁,即1993年4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9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4月以后出生;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有意报考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至4月30日下午5点期间,按要求将有关报名材料提交到指定报名邮箱(见附表)。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中央统战部门户网站公布。岗位取消后,报考该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但须符合新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3.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将在中央统战部门户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4.面试和专业考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一般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3: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确定参加专业考试、面试人员。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考察和体检。按笔试、面试(含专业考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考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有关材料进行复审。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
考察结束后,综合笔试、面试、专业考试、考察、体检的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6.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办理进京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央统战部和有关单位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 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10-58335334、58335283(工作日期间);监督电话:010-58335744。
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本公告由中央统战部干部局负责解释。
中央统战部干部局
2020年4月14日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属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属单位面向2020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6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8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应届毕业生年龄为大学本科不超过26周岁(1993年4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9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4年4月以后出生);
5.报考事业发展中心教育事业部副部长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以后出生),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6.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团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须为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部队院校、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京内生源是指入读高校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应聘人员须填写招聘单位的报名表(详见附件2),按照“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修改报名表文件名后,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属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表》单位栏内的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
2.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布。进入笔试人员将电话通知。未进入笔试名单的,不再通知。
3.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高校应届毕业生笔试当天须携带相关纸质报名材料,包括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仅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就业推荐表、外语成绩证明,也可附上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励证书、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笔试当天须携带相关纸质报名材料,包括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也可附上工作期间获得的奖励证书或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文章或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以上材料除公开招聘报名表外,均只需提供复印件。
4.面试、体检
面试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终岗位面试人选不足3:1的,该岗位取消)。
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均需参加体检,体检由招考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不再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5.考察、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进行考察。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办理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详细、真实、准确。
2.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3.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手机装有安全软件对未知号码进行屏蔽,请取消。
4.反映报考过程中有关问题请拨打010-64022175,咨询岗位相关问题请拨打岗位所在单位电话。
本公告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人事部负责解释。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公开招聘55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其中,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回国时间截至2020年6月30日不足两年。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号以后出生)。报考国家局直属事业单位的京外生源和留学回国人员还应符合进京落户有关政策;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5日24:00时期间登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www.lswz.gov.cn)及指定招聘网站(http://chrcmp.chinahr.com/views/gjlswzj2020)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请务必准确填写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时,考生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bmp、jif,500KB以下)及相关证明材料图片。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报名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包括应聘者身份、学历及岗位资格证明等材料等。资格初审于报名截止后2日内完成,复审在面试环节进行。
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员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基本素质和文字表达能力,采用“统一试卷、全国联考”的方式进行,分别在北京和部分省会城市设立考点,组织统一笔试,报考人员按照报名时确定的笔试地点参加考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实际人员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实际参考人数的70%划定。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素质能力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部分岗位根据需求,进行专业知识及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采用笔试、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详见面试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单位,按照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计算。
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
考察。按1:1比例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六)公示
招聘单位经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www.lswz.gov.cn)及指定招聘网站(http://chrcmp.chinahr.com/views/gjlswzj2020)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指定招聘网站(http://chrcmp.chinahr.com/views/gjlswzj2020)发布。对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空缺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请考生密切关注。
3.参加笔试人员请根据笔试通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学生证(归国留学考生携带学历学位证明)。
4.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纸质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本人签字确认)。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7.其他有关事项请注意查询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www.lswz.gov.cn)及指定招聘网站(http://chrcmp.chinahr.com/views/gjlswzj2020)。
报名咨询服务热线:4000508080转2、3号键
(工作日9:00-12:00 13:00-18:00)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司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