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原付川)近日,雄安新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挂牌成立。
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负责化解的行政争议主要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涉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纠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而引起的行政争议;当事人人数众多、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治安行政处罚案件、道路交通行政处罚(强制)案件;土地行政登记案件;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房屋行政登记案件;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法可以调解的涉诉行政争议等。对这些行政争议案,可在征询各方同意的基础上,由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主持开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