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马彦铭)4月13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第六十四批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违法典型案件。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市场监管领域的执法力度,重点对哄抬物价、未明码标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和从严打击,查办了一批案件,遏制了违法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
■案例一:衡水宝顺商贸有限公司违规发布虚假广告案
根据群众举报,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衡水宝顺商贸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该公司销售医用口罩时存在违规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7.2万元。
■案例二:邯郸市康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规销售医疗器械及哄抬价格案
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丛台区公安分局对邯郸市康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专项行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违规销售医疗器械及哄抬价格的行为。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5.825万元。
■案例三:廊坊三河市秀起商贸有限公司哄抬价格案
根据群众举报,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三河市秀起商贸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该公司销售消毒液时存在哄抬价格的行为。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3.4428万元。
■案例四:北京宏兴隆轻钢彩板有限公司怀来分公司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案
张家口市怀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京宏兴隆轻钢彩板有限公司怀来分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限期未改正的行为。怀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3万元。
■案例五:衡水御医堂贸易有限公司国仁店违规销售假冒口罩案
根据群众举报,桃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衡水御医堂贸易有限公司国仁店开展调查,经查,该公司存在违规销售假冒口罩的行为。桃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罚款1.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