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9年度在石家庄、承德、张家口、沧州四市试行体育消费补贴政策之后,今年,河北省再次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发放体育消费券,并将发放对象扩大到全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和雄安新区健身人群。2019年度试行体育消费补贴政策的效果如何?健身爱好者和体育场馆对体育消费券的发放、使用有怎样的期盼?体育消费券如何才能更好地“劝”动体育消费?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2019年度带动个人运动健身直接消费4100多万元
“从2019年1月到2020年1月,体育消费券在我们滑雪场带动近5万人次参与冰雪运动。其中2019年春节期间最火爆,一个月就使用体育消费券近100万元。”石家庄西部长青冰雪小镇总经理郑旭波介绍。
家住石家庄市桥西区的王磊是西部长青滑雪场的常客,体育消费券让他切实感到了实惠。“每周只能用一次,有时候能抢到50元、80元甚至100元面额的,少的时候也能抢到30元的,使用体育消费券购买雪票价格要更低,这样,滑一天雪还花不了100元,真挺划算的。”
从省体育局了解到,截至2020年1月15日,河北省体育消费券发放平台累计运行365天,注册用户15.61万人,累计使用体育消费券金额1477.36万元,日均使用约4万元;带动个人运动健身直接消费4126.34万元,带动比例约为1∶2.86。
所谓带动个人运动健身直接消费,有关人士解释说,这是指2019年度体育消费券带动的持券者购买健身场馆的门票费用,因为体育消费券只能用于持券者搭配一定数额资金购买健身场馆门票使用。而持券者进入体育场馆后的其他消费,比如滑雪爱好者租用装备、聘请教练的费用等,则未统计在内。因此,实际上体育消费券带动的健身消费比例应大于统计数字。而即便从现有数字也可看出,体育消费券既给健身爱好者带来了实惠,又增加了健身场馆的人气和效益,带来了双赢局面。
另据分析,在四个试点城市,健身积极性高的居民领取、使用体育消费券次数相对较多;在交通便利的滑雪场或者室内健身场馆等使用体育消费券比例较高;其中,滑雪运动消费券使用589.18万元,约占总使用金额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