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马彦铭)乐亭县供销社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和增加农民群众收入为重点,积极推进村级供销社建设,将2020年确定为村级供销社建设年。计划年内新组建村级供销社13家,总数达15家,实现全县14个乡镇(街道)都有村级供销社。
按照中央有关精神,结合乐亭农业农村工作实际,乐亭县供销社在马头营镇党委政府支持下,于去年底选定该镇南赵庄子和西石碑两个村作为组建村级供销社试点。实行村“两委”牵头,县供销社参与,村民自愿参加、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经营管理模式。目前,两村级供销社生产经营运行顺利,发展势态良好。县供销社将2020年确定为村级供销社建设年,在组建两个村级供销社的基础上,通过典型引路,复制推广工作经验,把全县村级供销社建设推向深入。明确以自主生产经营、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普通农户、壮大村集体经济为主要任务,并对村级供销社的注册登记、入股方法、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组建步骤、生产经营活动等均做了具体规定。
通过组建村级供销社,将会对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也将把农村集体及农民的“死资产”变为活资产,让村集体和农民群众享受入股分红收益,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这是进一步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延伸服务“三农”触角,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又一新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