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定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共8家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被列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
据了解,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将实行“隔空服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坚持不停产、不限产、不检查、不打扰,对相关车辆不检查、不限行,支持企业保质扩量开足马力生产。该局依托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污染防治设施分表计电系统等科技手段,采取非现场执法的方式进行监管。适度调整行政处罚方式,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对受疫情影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督促尽快整改。对因疫情影响而未按时完成整改的,酌情延长整改期限。对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以及涉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侵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查处。(记者杨亚湖 通讯员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