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下放医联体的通知
邢台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为深化城乡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规范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平稳、健康运行,方便参保人员医保业务的办理,现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大病保险相关业务下放到4个医联体,各医联体设定相关窗口,具体业务办理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异地就医备案
1.异地平台网络备案
手机微信公众号关注定州市医疗保障局点击便民服务→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定州→我已阅读→注册登录→新增备案人(患者信息)→患者姓名→转院类型→异地就医地→转往医院→申请日期(住院日期)→申请备案→查询备案是否成功。
要求:
(1)社保卡必须激活、升级、修改初始密码;
(2)备案成功后尽快到就诊医院刷卡住院或自费转医保。
2.现场备案
(1)备案人持患者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所属医联体进行备案。
(2)新生儿未参保之前需进行手工登记备案。
患者住院期间7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内备案,超过期限的不予备案。
(二)市外就医病历收取和待遇支付
1.在市外就医未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参保居民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医联体进行提交:
(1)患者住院期间完整病历;
(2)票据;
(3)费用汇总清单;
(4)备案登记审批表;
(5)患者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及联系电话,未办理社保卡的新生儿可提供其父亲或母亲的社会保障卡(备注:开户行名称、卡号。)
2.费用审核完成后直接将报销金额打入患者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
(三)医疗联合体区域划分
邢台市参保城乡居民按户籍所在地进行医联体区域划分,具体划分为4个医联体,名单及咨询电话如下:
1.人民医院医联体(电话:0312-2330207 )
成员单位:清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清风店中心卫生院、留早镇卫生院、李亲顾中心卫生院、高蓬镇卫生院、息冢镇卫生院、邢邑镇卫生院、西城乡卫生院、子位镇卫生院、明月店镇卫生院、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博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妇幼保健院医联体(电话:0312-2382867 2382807)
成员单位:明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叮咛店中心卫生院、东留春乡卫生院、周村镇卫生院、号头庄乡卫生院
3.中医医院医联体(电话:0312-5537221)
成员单位:宝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亭镇中心卫生院、东旺镇卫生院、大辛庄镇卫生院、杨家庄乡卫生院、大鹿庄乡卫生院
4.省七院医联体(电话:0312-2355509)
成员单位:砖路镇卫生院、庞村镇卫生院、赵村镇卫生院、开元镇卫生院、省七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城乡居民大病、意外伤害保险
邢台市城乡居民大病、意外伤害保险委托保险公司承办,采用合署办公的形式入驻各医联体并设立服务岗位,具体负责区域及联系方式如下:
(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州支公司承办,负责邢台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4个医联体均设立服务岗位,联系电话:95518 0312-2102000 2310007。
(二)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
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由4家保险公司承办,具体负责区域划分、联系方式、入驻医联体如下:
特别提示:参保居民办理城乡居民大病、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时请拨打相应区域电话咨询办理。
定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