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方面举措汇聚稳就业强大合力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为保持全省就业局势稳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目标,3月12日,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不仅明确了相关扶持政策的享受群体、资金支出渠道,而且要求加大就业补助资金筹集力度,统筹用好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等,互补促进,保证政策措施有效执行,为做好下一步就业工作提供政策动力和工作抓手。
七个方面精准发力,打好稳就业政策措施“组合拳”
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存量。加大企业援企稳岗返还力度,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工商保险费率;加强对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降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融资成本;推广工业用地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市场销售渠道;支持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保留劳动关系,指导拟进行经济性裁员企业依法依规制定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支付经济补偿、偿还拖欠工资等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开发岗位扩大就业增量。采取挖掘内需潜力带动就业,开展社区生活服务业发展试点、推进家政培训提升行动等专项行动;扩大有效投资创造就业,实施降低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工程;稳定外贸投资扩大就业,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实施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扶持政策和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举措等措施。
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支持企业吸纳就业,营造环境鼓励创业,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支持劳动者多形式就业,加强岗位援助突出托底安置,鼓励围绕补齐民生短板拓展公益性岗位,实施以工代赈,组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农村工程项目建设;重点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扩大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规模和就业见习规模等政策措施。
加强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实施百万农民工大培训和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鼓励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承担培训任务;落实职业院校奖助学金调整政策,提高覆盖面和补助标准;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落实职业技能标准,推广使用职业培训包,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等3方面具体举措,提高劳动者就业和职业转换能力。
做实服务促进尽快就业。推行就业失业登记网上经办,加强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专项治理对就业影响跟踪应对;加强岗位信息供需对接,实现公共机构岗位信息区域和全省公开发布;实施常态化管理服务,建立登记失业人员定期联系和分级分类服务制度,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提供就业服务的可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工作举措,进一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夯实保障兜牢就业底线。及时发放符合条件人员失业保险金,支持失业保险金发放不足的统筹地区保障失业人员权益;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对实现就业的低保对象,可通过“低保渐退”等措施,增强就业意愿和就业稳定性等具体举措,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兜底民生底线。
全力推进低风险地区全面就业,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强化“点对点”就业服务,开通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用工对接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在线填报农民工返岗需求,支持输出输入地有组织输出工作对接,组织“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等措施,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促进劳动者返岗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