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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河北3市最新通告来了

2020-03-23 16:55:29 来源:河北日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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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

唐山市路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发布通告↓↓↓

路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入(返)唐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维护正常疫情防控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入(返)唐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所有境外入(返)唐人员,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无论通过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接待单位或住宿酒店如实申报健康登记,自觉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转运和14天集中隔离观察、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对境外入(返)唐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接待单位、社区(村居)应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向公安机关或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继续执行有奖举报制度。广大人民群众对发现的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入(返)唐人员,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315-2596602、2332065)。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将给予30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路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1日

唐山市路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发布关于来(返)唐入境人员“闭环管控”的五项措施↓↓↓

关于来(返)唐入境人员“闭环管控”的五项措施

为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持续向好态势,有效防止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实现对来(返)唐入境人员的“闭环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提前进行报备。凡是近期计划自境外来(返)唐入境人员,需本人或亲属、接待单位提前2天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报备内容为:来(返)唐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健康状况、入境时间地点及所乘交通工具等相关信息。各社区(村)要加强提示提醒,督促来(返)唐人员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  

二、集中转送隔离。自首都机场入境人员,由市驻京转运工作专班统一安排专车直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非首都机场入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由区防境外输入工作专班统一安排专车接送至集中隔离点。严禁家属前往机场迎接或个人私自乘车返回。对所有来(返)唐入境人员一律实行 14 天集中隔离,并全部开展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

三、费用个人自理。自3月23日零时起,根据省防控办《关于入境来冀人员新冠肺炎医疗费用和隔离医学观察费用支付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对来(返)唐入境人员输入病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报销以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所有来(返)唐入境人员集中隔离期间所产生的食宿费用,一律由个人负担,收费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依法严格管控。所有来(返)唐入境人员,均应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凡拒不配合社区(村)排查和流行病学调查,涉嫌故意隐瞒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并坚决予以曝光。  

五、接受群众举报。欢迎广大市民对入境人员违反隔离管控规定等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依据规定给予30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电话:3724797,15176613212。

路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2日

保定

3月22日,保定市公安局发布最新通告↓↓↓

保定市公安局关于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风险防控的通告

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境外疫情扩散蔓延较快,为有效应对和防范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风险,切实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和境外来保人员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和《保定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预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境外来保的外籍人士和境外归国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境外来保人员),入境前,其亲属、所在单位或接待方必须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报备;对确有特殊情况没有提前报备的,入境后,必须第一时间拨打0312-110,如实报告本人基本信息、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的交通工具、到保后详细目的地和到达前14天内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所有境外来保人员,要自觉接受所在地相关疫情防控管理。

二、各用工企事业单位、所有宾馆旅店、房屋出租人,获知从境外来保人员信息后,必须立即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对境外来保人员故意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或不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接待单位和留宿场所不及时报告,导致不良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施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向110举报进入保定的境外来保人员在我市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对经调查核实的线索,给予举报群众一定奖励。

五、外籍人士在保合法停留、居留期间,遭受不法侵害、遇有困难问题、需办理相关证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及时处置,并积极提供热情服务。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保定市公安局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沧州

沧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最新告知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有效防范境外及境内重点地区疫情输入风险,做到疫情防控关口前移和提前防护防范,巩固我市疫情防控良好成果,保障复工复产期间人员有序流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境外及境内疫情重点地区来沧人员信息自主申报告知如下:

一、如果您在境外旅居、经停且近期计划来沧,请您或者委托您的家人、朋友,登陆自主申报系统(使用微信扫描告知书下方的二维码,或者在手机浏览器中打开链接:https://yqfk.cangzhou.gov.cn/#/cangzhou/scan),如实填报个人有关情况。二、如果您在境内疫情重点地区旅居、经停且近期计划来沧,请您或者委托您的家人、朋友登陆自主申报系统(同上),如实填报个人有关情况。

三、请您来沧后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第一时间联系居住地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或居住酒店、宾馆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协助您申领沧州市个人健康码(电子通行证)。

四、请广大群众主动联系您在境外和境内疫情重点地区旅居经停且近期计划来沧的家人、朋友、同事和同学,告知并协助他(她)登陆自主申报系统,填报个人有关情况。


沧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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