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河北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河北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通知,加强对中高职3+2分段培养管理 ,从今年开始,不再增补招生计划。
严格招生管理
“3+2”招生计划由河北省发改委会同河北省教育厅确定下达,为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从2020年开始,“3+2”招生计划原则上每年只下达一次,不再增补。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中职学校负责组织生源,首先从要填报志愿的考生中组织,不足部分可从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中自行宣传组织。为保证考生及家长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招生学校须以书面形式告知考生及家长本校预录方式和预录结果,正式录取结果以地市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正式录取和省考试院备案结果为准。备案工作由省考试院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完成,不再补备案。
强化教学管理
加强中高职“3+2”分段培养内涵建设,高职院校牵头会同中职学校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课程标准,在实践教学、常规管理、考核评价、教材建设、资源开发、实训基地、师资调配等方面跟踪指导,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规范分段管理
按照“把好两端、规范中间”的原则,严把学生入学标准和毕业质量两个关口,规范学段管理。严禁高职院校委托中职学校进行后2年的管理。学生转段必须参加转段考试,考试合格的学生报备省教育厅学生处和相应高职院校。
加强监督管理
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中高职“3+2”分段培养工作的动态监管,在招生、录取、转段等工作中未按程序办理,甚至出现超计划招生、虚假承诺、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后2年违规由中职学校代培以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学校,一经发现,取消其联办资格、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由于办学不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主管部门要对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