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潘文静)河北省发改委日前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提出降低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降低省内短途管输价格,降低城市转供代输、配气和销售价格等系列降价举措,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措施有效期到6月30日。
降低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提前执行淡季门站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非居民用气,在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下降1%;对价格已放开的非居民用气,2月22日至3月31日在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最高上浮不超过24%,4月1日至6月30日在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下降1%,其间国家发改委有相关规定另行通知。对化肥等涉农生产且受疫情影响大的行业给予更大价格优惠,在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下降5%。
降低省内短途管输价格。河北省内非居民用气短途管道运输价格在现有价格基础上下调5%。
及时降低城市转供代输、配气和销售价格。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价格监管,适度降低转供代输和配气环节价格。根据上游门站价格和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下浮情况,及时足额降低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