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开园工作指南(暂行)
一、工作体系
1.严格落实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工作部署,完善差异化防控策略。疫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前不开园,幼儿园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园,师生和幼儿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园。
2.成立由园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和开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幼儿园领导班子、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下设健康监测、教育教学、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机构。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幼儿园疫情防控和开园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多园区办园的幼儿园,各园区须指定疫情防控和开园工作责任人。
3.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三方案九制度”:开园准备工作方案、开园工作方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联防联控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师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返园证明查验制度,幼儿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通风消毒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二、工作措施
(一)开园前
1.对本园全体教职员工(含自聘不在编教师和保安、食堂、保洁、维修、绿化等后勤服务保障人员)和幼儿(简称师生,以下同)健康情况进行全覆盖排查,全面掌握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家庭成员、假期旅居史等情况,每日收集体温情况、有无发热咳嗽症状等信息并做好记录。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按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幼儿园应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接受、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2.开园前师生必须如实申报假期活动和健康状况,幼儿园必须对教职工和幼儿逐人排查有无感染、有无发热、有无密切接触等情况。对排查出的发热者、密切接触者,务必压实责任,协调卫生健康部门逐一进行核酸检测,分类诊治。
3.现在或近期去过湖北地区的、有发热等症状的、有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人员接触史的等三类人员近期不得返回幼儿园,何时返园等待通知。由外省返回和由省内乘公共交通工具返回的教职员工和幼儿,返回幼儿园住地后应当隔离14天后方可返园。
4.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形式,对全体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进行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
教育师生及幼儿家长学会正确佩戴口罩,注意定期更换、处理。外出前往公共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若出现口罩潮湿或使用时间达到4小时等情况,应及时更换并将使用过的口罩放置有盖垃圾桶内。摘除口罩后,应立即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时间为15-30秒;也可以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或消毒纸巾擦拭,时间大约为20秒。
教育师生保持手卫生,养成勤洗手的习惯,避免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纸巾遮挡口鼻或用手肘衣服遮挡,并尽快用肥皂和水洗手至少20秒。
教育师生及幼儿家长居家应注意加强开窗通风、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5.实行错时错峰开园,有序返园。园领导、教职员工要抓紧到岗到位,做好开园准备工作。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县(市、区)明确开园日期后,幼儿园按照大班、中班、小班的顺序依次有序开园。在规定的时间内,各幼儿园结合各自实际做出分阶段、分年龄班错时开园安排。人员返园基本顺序:园领导、教职员工、幼儿。
6.开园前,教育行政部门要选派责任督学(驻园联络员)到幼儿园监督指导疫情防控和开园工作。医疗卫生部门要选派专业人员到园,帮助和指导幼儿园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监督体温测试等防控措施落实,指导幼儿园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7.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幼儿园进行全面清洁,对师生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水龙头,保证满足需求。在园内各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传指引幼儿学会正确洗手方法。
加强园车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8.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备足红外体温测量仪、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物资,通知幼儿家长提前备好口罩、体温计等个人必备防护物品并指导幼儿及家长科学准确使用。
具体参照标准如下:
(1)1000人以下的幼儿园至少配备1箱消毒液;1000人—3000人的幼儿园至少配备3箱消毒液;3000人以上的幼儿园至少配备5箱消毒液。(标准84消毒液每箱30瓶)。
(2)按照标准配齐配足口罩。
(3)每班配备1个红外体温检测仪,2-3支体温计。
9.设立(临时)隔离室。500人以下的幼儿园至少设立1个(临时)隔离室;500-1000人的幼儿园至少设立2个;1000人-1500人以上的幼儿园至少设立3个;1500-2000人的幼儿园至少设立4个;2000人以上的幼儿园至少设立5个。
(临时)隔离室的基本要求是:
(1)通风良好,位置相对独立,与教学区、生活区相隔离,用以暂时留观、转送身体不适的师生。
(2)进入(临时)隔离室应做好防护,佩戴一次性口罩、一次性帽子、鞋套等防护用品。
(3)不同宿舍或不同教室的多名发热幼儿要收入不同的(临时)隔离室。
(4)收入(临时)隔离室的教职工和幼儿均需戴口罩、严格隔离、严格管理、不得随意离开。
(5)加强(临时)隔离室消毒。使用后的防护用品及一次性医疗用品要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其他生活垃圾要及时处理,存放容器必须加盖,避免可能的污染。
(6)发热幼儿、教职工转出幼儿园或转入医院后,(临时)隔离室应当进行彻底消毒。
10.开园前,要全面检查防疫工作到位情况,按开园方案和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培训、演练。
(二)开园当日
1.返园时间安排好要及时通知师生。科学调整作息时间,不同年龄班返园、上课、就餐错时错峰错区域,减少交叉聚集。
2.师生返园和开园后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当向幼儿园报告。乘车时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手套,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妥善保存乘车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3.幼儿园要实行网格化、单元最小化精细管理。行政部门以办公室为最小单元,教师以班级组、年龄班组、教研组为最小单元,幼儿以班级为最小单元,不同年龄班、不同班级各项活动相对独立。幼儿园划区划片实行网格化管理,每个网格都要明确专人负责,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4.实行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制度。对幼儿园实施封闭管理,引导家长及幼儿有序入园,原则上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班级至少一名教师在园内户外指定地点与家长完成与幼儿的早入园、晚离园的交接工作,避免人员聚集,保障幼儿安全到班。严禁家长随意进入教学楼及活动室。严格落实“六个一律”要求。园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园,园内幼儿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出园,园外幼儿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提前返园,任何人进入园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在幼儿园门口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人员,立即阻止进入,通知有关部门或由幼儿园安全护送到就近的发热门诊筛查诊疗。
5.由主班教师或保育员负责对进入本班教室的幼儿再次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教室。有可疑情况的,要用体温计再次精确检测。有发烧咳嗽症状的,要立即报告幼儿园,由专人送(临时)隔离室。
6.上好开园第一课。重点宣传新冠肺炎防控形势,普及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示范幼儿正确的戴口罩和洗手方法,教育幼儿保持良好心态,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7.填发健康卡。要为每位教职工和幼儿建立健康卡,登记基本情况,每日健康状况,加盖幼儿园公章,开园后发放给师生,同时作为出入园门证明材料。
8.向幼儿及家长发放明白纸,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开园后幼儿园教学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
(三)开园后
1.幼儿园应当密切监测师生的健康状态,每日晨午两次测量体温,填写健康卡,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按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2.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工和幼儿及时追访和上报。
3.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寝室、图书室、体育活动场所、功能室、办公室、备课室、盥洗室等)要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有条件的开启新风系统。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4.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保持活动室、寝室、图书室、餐厅、公共卫生间等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明确专人负责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电梯间、公共区域的玩教具、大型器械、寝具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妥善保管消毒用品,防止中毒和发生火灾。
5.严格按照市场监管部门和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加强幼儿园食堂和配送餐管理,倡导科学膳食和营养配餐。强化幼儿园食堂采购、加工监管,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
6.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7.幼儿进餐前应分组错时如厕、盥洗,并使用自己的毛巾或一次性纸巾擦手。幼儿用餐时,可根据条件拉开幼儿就餐距离,避免人员聚集。如需幼儿排队取餐,应与他人保持一定的距离,排队时应佩戴口罩,进食前摘掉口罩;就餐时应使用食堂高温消毒后的餐具用品,引导幼儿安静就餐,不与同伴交流;餐后及时洗手并用自己的口杯漱口。
8.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9.确保幼儿园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幼儿园原则上每30—3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盥洗槽,并备有洗手液、肥皂等,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幼儿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及幼儿园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0.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保持垃圾暂存地周围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每日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已使用过的口罩放置到有明显标志的垃圾箱中,统一销毁处理。
11.建议教师全天佩戴医用口罩。幼儿也应佩戴口罩,所用口罩原则上由幼儿家长自备。幼儿园应储备一定数量的符合防护标准的口罩,保障教职工工作需求,免费提供给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并尽力满足遇到口罩污损等特殊情况的其他幼儿需求。
12.家长接送幼儿来园、离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3.师生传递纸质文件或资料前后均需洗手,传递时应佩戴口罩。接待外来人员时,双方佩戴口罩,减少握手、拥抱等肢体接触,及时洗手。
14.幼儿园应引导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幼儿应坚持适量活动,保持身体健康。
15.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组织开园典礼、升旗仪式等大型集体活动和社团活动、外出集体活动。必要的小型会议应控制时间,定时开窗通风,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对场地、家具进行消毒。
16.及时核查、补充防控物资,确保物资充足。
(四)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1.幼儿园要建立疫情报告制度,设立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一般为园医或保健教师;工作要认真负责,责任心强;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班级要有晨午检记录本,幼儿园卫生室要有就诊登记本、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2.发现师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感染症状的,要立即向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报告;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核查后,立即报告幼儿园领导;幼儿园领导要立即向属地包联医疗卫生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处置。
3.教职员工如出现疑似感染症状的,应当及时隔离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避免乘坐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4.幼儿如出现疑似感染症状的,应当及时向幼儿园报告、通知幼儿家长并采取相应措施。
5.寄宿制幼儿出现发热等症状后,要立即安排在(临时)隔离室进行医学观察,联系卫生疾控部门或安排专人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基础上,将幼儿送往指定医疗机构诊治,同时通知幼儿家长。
6.园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应当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辖区卫生疾控部门报告。在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对被污染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其同班、同寝室、同办公室等密切接触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施隔离等医学观察措施。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应及时隔离并就医。
7.幼儿园要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或诊治的教职员工或幼儿的家人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病人在隔离室或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医务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前往探望。(综合保定教育发布、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