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桥西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应对新冠状肺炎疫情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全面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区实际,特通告如下。
举报范围及内容
(一)举报从境外返回人员,个人及亲属未向所在镇(街)或村(社区)或公安部门报告刻意隐瞒,未进行医学隔离观察的, 奖励3000元;
(二)举报两周内从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个人及亲属未向所在镇(街)或村(社区)报告刻意隐瞒,未进行医学隔离观察的, 奖励1000元;
(三) 举报发热病人未到定点发热门诊治疗的, 奖励400元;
(四)举报组织和参与聚集、聚餐、聚赌等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会活动;违规操办红白喜事;5人以上不戴口罩扎堆聊天和其他形式聚集性娱乐活动(包括打牌、打麻将、下棋,跳广场舞、健身操等), 奖励100元。
(五)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举报方式及要求
(一)举报人可通过电话方式举报,全天24小时均可举报。举报电话:0313-8215776。
(二)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应询问清楚举报内容,如实记录,并立即交办相关部门处置核实。举报信息核实情况,由相关部门书面反馈至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追究
接受举报的单位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违反者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恶意举报、弄虚作假、无中生有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桥西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