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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印发

2020-03-06 04:58:2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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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长效机制

1.提升自然保护地建设水平。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分区分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按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统筹实施自然保护地内生态廊道建设、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恢复和废弃地修复。加强管护巡护、科研监测、公众教育、防灾减灾等系统的保护管理设施建设,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现代化设备,推动建设智慧自然保护地。

2.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有关要求,各类自然保护地优先作为独立的登记单元划定,充分利用现有相关自然资源调查成果,明确自然资源资产的种类、面积、权属、数量、质量、分布等,清晰界定区域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的边界。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各类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逐步实现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

3.规范自然资源使用。深入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明确自然保护地内自然资源利用方式,规范利用行为,全面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依法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原住居民权益,实行自然保护地控制区经营性项目特许经营管理,建立健全特许经营制度,鼓励原住居民参与特许经营活动,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地内集体所有土地及其附属资源有偿使用办法。

4.探索全民共享机制。在保护的前提下,依据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在自然保护地控制区内划定适当区域,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构建具有地域特色的高品质、多样化生态产品和品牌。依托自然保护地现有访客中心、野外生态保护宣教点、展览馆、标本馆等平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公共服务功能。支持和传承传统文化及人地和谐的生态产业模式。

5.加强科技支撑。建立我省自然保护地科研平台和基地,促进成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按照国家要求,制定我省自然保护地相关标准规范。加强自然保护地对外交流与合作,做好国际履约的相关工作。

(四)加强监督考核

1.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依托全省现有自然资源监测平台,建设我省自然保护地“天空地一体化”调查监测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地面生态系统、环境、气象、水文水资源、水土保持、海洋、地质灾害等监测站点和卫星遥感、无人机的作用,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自然保护地监测数据集成分析和综合应用,掌握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构成、分布与动态变化,及时评估和预警生态风险,对自然保护地内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人类活动实施全面监控。

2.加强自然保护地评估考核。依托我省自然保护地专家委员会、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自然公园评审委员会等,组织对自然保护地管理进行科学评估,适时引入第三方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以生态资产和生态服务价值为核心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和办法,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进行综合评价考核,适时将评价考核结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及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3.健全执法监督机制。统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在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违反各类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等规定,造成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受到损害的部门、地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建立督查机制,对自然保护地保护不力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问责,强化地方政府和管理机构的主体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属地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保护长效机制,将自然保护地发展和建设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认真落实“三定”规定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执法部门职责,林业和草原部门发挥牵头作用,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监督管理格局。认真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原则,明确省市县三级管理范围和方式,建立健全动态长效管理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有序推进、落地生效。

(二)完善法规政策。制定完善我省自然保护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定,为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在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或修订前,自然保护地改革措施需要突破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要按程序报批,取得授权后施行。

(三)强化资金保障。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资金保障制度,统筹包括中央基建投资在内的各级财政资金,保障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运行和管理。鼓励金融和社会资本对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结合财力状况,逐步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将自然保护地内的林木按规定纳入公益林管理,对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商品林,可依法自主优先赎买。按自然保护地规模和管护成效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对生态移民的补偿扶持投入。建立完善野生动物肇事损害赔偿制度和野生动物伤害保险制度。

(四)加强队伍建设。各地要承担自然保护地内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防灾减灾、市场监管等职责。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在专业技术职务上向我省艰苦边远地区自然保护地适当倾斜,积极引进自然保护地建设和发展急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和科技人才团队。

责任编辑: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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