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高振发 通讯员朱广涛)近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发布2020年第1号令——《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春季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管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决定从3月1日至5月31日,在冬奥赛事核心区、重点廊道、国有和乡村林场、集中连片工程区、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地、市县林区所有公墓(散坟)、一级防火县区荒山荒坡等重点区域实施防火管制。
规定要求,在管制期内的管制区域内,严禁烧荒烧茬、焚烧秸秆、爆破作业、坟头烧纸、野炊、举办篝火活动、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等野外用火行为;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在重点林区路口、景区入口、墓区通道等主要路段设立固定或临时检查站,要对辖区内未成年人和特殊人群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制;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管理部门等部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规定还要求,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所在地人民政府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机构要立即启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就地就近组织力量扑救,同时要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禁止动员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参加扑火。
此外,规定还对管制期内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需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特殊情况做了相应要求,除了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外,还需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